# 113-005 已決標公告

安和路派出所暨警備隊與消防局安和分隊合署大樓外牆磁磚整修工程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銳錦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29,024
原始預算
$ 3,124,088
底價金額
$ 3,085,676
決標折數
91.6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機關代碼 3.79.13.2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本分局行政組黃慶安
聯絡電話 (02)23257215
機關代碼 3.79.13.2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聯絡人 本分局行政組黃慶安
聯絡電話 (02)23257215
傳真號碼 (02)2325682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工程計畫編號 113-005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3,124,08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6/0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241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13/06/12 09:00
開標時間 113/06/12 10:00
開標地點 106241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7/1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241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5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取方式: (1)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於上班時間內至本分局〈總務室〉領取。 (2)郵索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地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大4K)貼足郵票。郵索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寄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3) 電子領標:詳附錄一【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www.geps.gov.tw/) 2、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8時30至12時,下午2 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 3、地點:臺北市仁愛路3段2號〈總務室〉。 4、工本費:免付費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掛號郵寄:本分局收發(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2、專人送達:本分局收發(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三)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50,000元。 (四)投標廠商之標價幣別,一律以新臺幣報價。 (五)決標方式:最低標決標。 (六)廠商提出異議期間: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6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6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七)其他: 1、本案底價:本案訂底價,底價為新臺幣3,085,676元。 2、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4、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 %。   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金額3 %。 6、保固日期:經驗收合格之日起2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6/1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2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本分局行政組黃慶安
聯絡電話
(02)23257215
機關代碼
3.79.13.2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聯絡人
本分局行政組黃慶安
聯絡電話
(02)23257215
傳真號碼
(02)23256820
電子郵件信箱
工程計畫編號
113-005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3,124,08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6/0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241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13/06/12 09:00
開標時間
113/06/12 10:00
開標地點
106241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7/1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241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5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取方式: (1)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於上班時間內至本分局〈總務室〉領取。 (2)郵索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地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大4K)貼足郵票。郵索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寄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3) 電子領標:詳附錄一【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www.geps.gov.tw/) 2、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8時30至12時,下午2 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 3、地點:臺北市仁愛路3段2號〈總務室〉。 4、工本費:免付費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掛號郵寄:本分局收發(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2、專人送達:本分局收發(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三)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50,000元。 (四)投標廠商之標價幣別,一律以新臺幣報價。 (五)決標方式:最低標決標。 (六)廠商提出異議期間: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6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6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七)其他: 1、本案底價:本案訂底價,底價為新臺幣3,085,676元。 2、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4、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 %。   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金額3 %。 6、保固日期:經驗收合格之日起2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6/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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