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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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22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 |
|---|---|
| 機關代碼 | 3.79.13.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533 - 娛樂區及其他開放土地 |
| 決標方式 | 最高標 |
| 聯絡人 | 管文瑜 |
| 聯絡電話 | (02)27628601 |
|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延壽街339號 |
| 傳真號碼 | (02)2767827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租賃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2/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延壽街339號5樓總務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元(請自行攜帶電子儲存裝置)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2/11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12/12 09:30 |
| 開標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延壽街339號5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延壽街339號2樓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7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使用行政契約 |
| 廠商資格摘要 |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詳見投標須知)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郵政業(GA01010)、商業銀行業(H101021)、 信託投資公司業(H101041)、工業銀行業(H101051)、農業銀行業(H101061)、中小企業銀行業(H101081)、不動產信用銀行業(H101091)、其他銀行業(H101991)、郵政儲金匯兌業(H106010)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預定決標日期:106年12月12日。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檢舉電話受理窗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23887110、傳真:23887125、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7樓。 (五)、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2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12月12日前,以書面復請求釋疑廠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2/1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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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