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附加說明
(一) 變更依據:
1.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第7款及第16款、「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3、7暨契約第15條及實施計畫第壹拾玖點及貳拾壹點規定。
2. 衛生福利部112年7月7日衛部救字第1120128791號函頒修正「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
3. 勞動部113年9月9日勞動條2字第1130148668號公告。
4. 臺北市政府113年6月27日府社綜字第1133108254號公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二) 自114年1月1日起變更下列事項:
1. 續約績效為甲等以上,故自114年1月1日起續約至116年12月31日。
2. 配合勞動部公告114年基本時薪,實施計畫第壹拾點、二、(七)點變更為:「臨時酬勞人員費:1年至多1,200小時,時薪190元,每年至多核予22萬8,000元,不足一年者則按月依比例計之。」
(三) 本次變更加帳金額為2,186萬1,378元,經費分別說明如下:
1. 後續擴總額為2,094萬8,802元,包含人事費1,318萬5,924元(114年度429萬9,036元+115年度439萬5,312元+116年度449萬1,576元)及【一般事務費33萬3,000元+方案服務費80萬元+大樓分攤費5萬元+設施設備更新及修繕費80萬元+臨時酬勞費20萬8,800元+管理費39萬5,826元)*3年】。
2. 另依113年起社工薪資調整為定額制,尚須加帳85萬4,976元,及勞動部公告114年基本工資調升至每小時190元,尚須加帳5萬7,600元。依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受託單位社工人員薪資加給表計算人事費如下:
(1) 114年度:
a.社工督導核予1人(每月起薪4萬4,239元+風險費1,000元+學歷2,000元 +證照4,000元+年資5年5,000元,共計5萬6,239元*134%=7萬5,360元)計之,估算式:7萬5,360元*1人*12月=90萬4,320元。
b.社工員核予5人,其中2人(每月起薪3萬7,765元+風險費1,000元+證照4,000元+年資5年5,000元,共計4萬7,765元*134%=6萬4,005元)計之;其中2人(每月起薪3萬7,765元+風險費1,000元+年資5年5,000元,共計4萬3,765元*134%=5萬8,645元);另1人(每月起薪3萬7,765元+風險費1,000元+證書4,000元+年資3年3,000元,共計4萬5,765元*134%=6萬1,325元)計之,估算式:(6萬4,005元*2人+5萬8,645元*2人+6萬1,325元*1人)*12月=367萬9,500元。
(2) 115年度:
a. 社工督導核予1人(每月起薪4萬4,239元+風險費1,000元+學歷2,000元+證照4,000元+年資6年6,000元,共計5萬7,239元*134%=7萬6,700元)計之,估算式:7萬6,700元*1人*12月=92萬400元。
b. 社工員核予5人,其中2人(每月起薪3萬7,765元+風險費1,000元+證照4,000元+年資6年6,000元,共計4萬8,765元*134%=6萬5,345元)計之;其中2人(每月起薪3萬7,765元+風險費1,000元+年資6年6,000元,共計4萬4,765元*134%=5萬9,985元);另1人(每月起薪3萬7,765元+風險費1,000元+證書4,000元+年資4年4,000元,共計4萬6,765元*134%=6萬2,665元)計之,估算式:(6萬5,345元*2人+5萬9,985元*2人+6萬2,665元*1人)*12月=375萬9,900元。
(3) 116年度:
a. 社工督導核予1人(每月起薪4萬4,239元+風險費1,000元+學歷2,000元+證照4,000元+年資7年7,000元,共計5萬8,239元*134%=7萬8,040元)計之,估算式:7萬8,040元*1人*12月=93萬6,480元。
b. 社工員核予5人,其中2人(每月起薪3萬7,765元+風險費1,000元+證照4,000元+年資7年7,000元,共計4萬9,765元*134%=6萬6,685元)計之;其中2人(每月起薪3萬7,765元+風險費1,000元+年資7年7,000元,共計4萬5,765元*134%=6萬1,325元);另1人(每月起薪3萬7,765元+風險費1,000元+證書4,000元+年資5年5,000元,共計4萬7,765元*134%=6萬4,005元)計之,估算式:(6萬6,685元*2人+6萬1,325元*2人+6萬4,005元*1人)*12月=384萬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