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楊雅婷/身障科賴鈺雯1999轉2267或2268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1646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
| 傳真號碼 | (02)2720655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為0理由 | 場地尚未完工點交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一、保留俟房舍點交及111年預算通過後,併計111年至114年之預估分年預算辦理擴充至多49,100,801元。及112年起每年保留增購專業評估費等2項至多120萬元(詳實施計畫第玖點)。 二、擴充期間上限為3年,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3,004,752元,詳實施計畫第壹拾點。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9/09/17 |
| 原公告日 | 109/09/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10/0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10/08 17:1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公用辦公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經政府機關核准設立於本市之復健相關醫事機構、護理機構、醫事團體。 二、經政府機關核准設立於本市之社會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長期照顧機構或老人福利機構。 三、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長期照顧團體或依法立案之人民團體,且章程服務內容與社會福利相關事項者。 四、依法登記或設立之學校設有相關系所者(相關系所包含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青少年兒童福利、兒童福利、社會學、社會教育、社會福利、醫學社會學、物理或職能治療學、復健醫學系物理、長期照顧服務或職能治療組等科、系、組、所)。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本案修正評選須知第貳節、二、(二)表格項次一之「服務建議書撰擬重點規定(三)過去履約績效」,及第參節、五、(一)表格評選項目一之「評選項目子項(三)過去履約績效」內容說明;並將第貳節、二、(二)表格項次五之服務建議書附件應附文件更正至項次六企業社會責任之服務建議書附件應附文件。另補附場地平面圖。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 注意:廠商投標請詳閱招標文件規定,如有任何疑問,請於出發投標前詢問完成。投標請列印「投標封套」(請填妥廠商資料)黏貼於紙袋或紙箱等不透明容器上,裝入「投標廠商資格/規格審查表」、「投標廠商聲明書」、資格文件、服務建議書..等資料密封包裝後,於截標期限前送至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總收文簽收(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送達者無效)。另因本府市政大樓4樓以上實施門禁管制,且進入本府均需配戴口罩,爰請投標廠商參與投、開標作業時,應全程配載口罩並預留搭乘電梯等相關作業時間,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如有領標或電子憑證下載等操作問題,請洽詢中華電信客服0800-080-512。 |
| 其他須知 | 一、履約保證金:免。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三、依「以社會局辦理北一女舊校舍改建NPO案為例,檢討本府現行OT及促參案委外廠商參與工程設計之時點與機制」會議決議OT案委外廠商參與工程設計時點,至遲於完工前1年完成招標與OT廠商簽約為原則。本案第一階段(參與工程設計期) 不核予經費。自第二階段(籌備期)起採固定服務費用(率)給付。本委託經費及後續擴充年度之委託項目與費用,皆依當年度臺北市議會通過之預算數及審議意見等辦理,預算案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應徵得本局同意後始得履約,如因立法程序遭刪減須配合時就不足金額之情形,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本委託案,且受託單位不得因此向本局求償(詳實施計畫第玖點)。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1日以1日計)9月21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前一日。 五、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身障科27208889轉2267或2268賴鈺雯小姐。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10/0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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