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
| 傳真號碼 | (02) 27206552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
| 原公告案號 | 1082010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士林區,臺北市-北投區 |
|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2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04151704 |
| 廠商名稱 | 財團法人台北市基督教勵友中心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財團法人(不含學校)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民族東路2號6樓 |
| 廠商電話 | (02) 25942492 |
| 決標金額 | 1,043,184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9/03/26 - 110/12/31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北區少年服務中心(第2次契約變更)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財團法人台北市基督教勵友中心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1,043,184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1,043,184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9/03/26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9/05/12 |
| 契約編號 | 1082010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1,043,184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其他 :「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9.12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附加說明 | (一)變更依據: 1.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四款、「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2、契約第十五條規定。 2. 衛生福利部108年10月15日衛部救字第1081369577號函訂定「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 (二)本次變更部分加帳金額:118萬7,184元、減帳14萬4,000元(原社工風險補助費)。 依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受託及補助單位社工人員薪資加給表計算,調整109年度、110年度續約期間人事費: 1. 109年度:397萬8,240元 (1) 主管人員核予1人,以一般風險社工督導((328+8一般風險加給+48學歷證照加給)*124.7元*134%):64,165元計之,計算式6萬4,165元×1人×12個月=76萬9,980元。 (2) 社工人員核予5人,5人每月以一般風險社會工作人員((280+8一般風險加給+32學歷證照加給)*124.7元*134%):53,471元計之,計算式5萬3,471元×5人×12個月=320萬8,260元。 2. 110年度:407萬4,624元 (1) 主管人員核予1人,以一般風險、年資一年社工督導((328+8一般風險加給+8年資一年+48學歷證照加給)*124.7元*134%):65,502元計之,計算式6萬5,502元×1人×12個月=78萬6,204元。 (2) 社工人員核予5人,5人每月以一般風險、年資一年社會工作人員((280+8一般風險加給+8年資一年+32學歷證照加給)*124.7元*134%):54,807元計之,計算式5萬4,807元×5人×12個月=328萬8,420元。 3. 廠商所聘雇之主管人員之學歷證照加給係以48薪點估算,社工人員之學歷證照加給係以32薪點估算,惟人事費核銷仍依實際用人條件核算薪資,其差額得於人事費內勻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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