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
| 傳真號碼 | (02) 27206552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中正區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依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第1項規定以「議定書」方式辦理變更,另補具辦理結果之相關文件送上級機關備查。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31635458 |
| 廠商名稱 | 社團法人新北市春陽關懷協會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其他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242 新北市 新莊區 後港一路130巷25號1樓 |
| 廠商電話 | (02) 22083167 |
| 決標金額 | 56,8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8/05/09 - 109/12/31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中正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社團法人新北市春陽關懷協會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56,8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56,80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8/05/09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8/05/21 |
| 契約編號 | 107212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56,80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勞務案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9.12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附加說明 | 1.變更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契約第15條、「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1。 2.變更事項: (1)實施計畫伍、委託地點:使用房地座落標示面積由88.36平方公尺(26.73坪)增加為100.1平方公尺(30.28坪),考量增加之空間亦需辦理裝修作業,及因面積調整,相關行政管理費併同增加,爰依實施計畫第捌、二及三點所訂固定單價核計辦理加帳。 (2)實施計畫第捌、二點修正為「一次性開辦費(僅決標後第1年提供):裝修費上限依使用面積30.28坪,每坪1萬元,共30萬2,800元(含裝潢費、設計監造、簽證費及規費、相關必要之保險費)。設施設備上限10萬元整,須優先延用既有中央及本局核予中正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購置或本局提供之設施設備,購置項目以既有設施設備未列或不足者為限。」 (3)實施計畫第捌、三點修正為「行政管理費:按實際使用面積,使用坪數50坪以下,每坪每月300元計之,每月最高8,019元,108年5月起每月最高9,084元,每年12個月,支用項目包含辦公室水費、電費、通訊網路費、辦公用品(含文具、紙張等)、書報雜誌、保險費、瓦斯費、交通費、清潔用品費、清潔費、電腦及影印機耗材、事務機器租金、運費、郵資、建築物公共意外責任險、火險、公共安全及消防檢查簽證費、內部簡易維修等項目。」 3.本次變更加帳金額:新臺幣5萬6,800元。【一次性開辦費加帳: (30.28坪-原26.73坪)*每坪10,000元=35,500元、行管費加帳(30.28坪-原26.73坪)*每坪300元*20個月=21,300元】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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