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採購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採購資料: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原公告案號:1062021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廠商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組織型態
財團法人(不含學校)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廠商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43號6樓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廠商電話
(02)25505959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決標金額
22,569,252元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是否為中小企業
否,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 元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履約起迄日期
109/01/01-111/12/31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是
決標品項:第1品項:品項名稱
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信義親子館(第2次契約變更)
決標品項:第1品項: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2,569,252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決標金額
22,569,252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
22,569,252元
貳仟貳佰伍拾陸萬玖仟貳佰伍拾貳元
決標資料: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決標資料: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9.12
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決標資料:附加說明
1. 變更依據:
(1) 政府採購法第22條1項7款、實施計畫第拾捌、二、(ㄧ)規定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第7項。
(2) 本局108年10月4日公告之「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3) 契約第15條規定。
2. 變更事項:評鑑績效為甲等,故自109年1年1日起續約3年至111年12月31日。
3.3. 本次變更部分加帳金額:新臺幣2,256萬9,252元。
(每年752萬3,084元,續約3年,金額詳述如下)
(1) 專業服務費:含親子館442萬6,284元(主管人員52,135元*1人*12月+專職人員46,787元*6人*12月+一般性專業人員36,000元*1人*12月)。
(2) 行政管理費:59萬4,000元。
(3) 大樓分攤費:10萬元。
(4) 方案服務費:180萬元。
(5) 臨時酬勞及鐘點費:20萬2,800元。
(6) 固定充實設施設備更新及修繕費:40萬元。
fetched_at
2020-04-17T23:24:34+08:00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原公告案號:1062021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
投標廠商1:廠商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
投標廠商1:廠商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43號6樓
投標廠商1: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投標廠商1:是否為中小企業
否,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 元
投標廠商1:履約起迄日期
109/01/01-111/12/31
第1品項:品項名稱
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信義親子館(第2次契約變更)
第1品項: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2,569,252元
第1品項:得標廠商1:決標金額
22,569,252元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
22,569,252元 貳仟貳佰伍拾陸萬玖仟貳佰伍拾貳元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9.12 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附加說明
1. 變更依據: (1) 政府採購法第22條1項7款、實施計畫第拾捌、二、(ㄧ)規定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第7項。 (2) 本局108年10月4日公告之「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3) 契約第15條規定。 2. 變更事項:評鑑績效為甲等,故自109年1年1日起續約3年至111年12月31日。 3.3. 本次變更部分加帳金額:新臺幣2,256萬9,252元。 (每年752萬3,084元,續約3年,金額詳述如下) (1) 專業服務費:含親子館442萬6,284元(主管人員52,135元*1人*12月+專職人員46,787元*6人*12月+一般性專業人員36,000元*1人*12月)。 (2) 行政管理費:59萬4,000元。 (3) 大樓分攤費:10萬元。 (4) 方案服務費:180萬元。 (5) 臨時酬勞及鐘點費:20萬2,800元。 (6) 固定充實設施設備更新及修繕費: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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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信義親子館(第2次契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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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M-1-5306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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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