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受託單位106年1-8月個案服務費執行已逾全年度經費60%者,應於106年9月10日前依實施計畫第柒點第一項第三款提出申請,本局據以辦理106至108年個案服務費之擴充,並核實支付,各區每年擴充總額詳如實計畫第參拾點之表。本案之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詳如實計畫第參拾點)。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光碟每份現金50元;如以匯票支付者,抬頭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公用辦公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決標日在後者以決標日為準)至1081231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勞務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社會福利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二、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或依法立案之人民團體,且章程服務內容與社會福利相關事項者。
三、依法登記或設立之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實施計畫第柒、二、(二)條表格所列C、E、F區之106年經費為6,564,620元,107年及108年經費每年應為6,364,620,特此更正公告。
履約期限:自106年1月1日起(決標日在後者以決標日為準)至108年12月31日止。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標】於投標截止日期期限前至本局秘書室購領
【郵購領標】函索標單需附中型回郵信封及標單工本費現金50元,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收(信封上請註明函索案號與標的名稱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由廠商自行負責)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採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其他須知
一、本案共分6區域,採複數決標,各單位可投標2區域,並應依投標區域別分別製作服務建議書,惟僅以得標1區域為限(詳實施計畫第伍點)。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三、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給付(詳實施計畫第柒點),各年度經費皆依當年度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核實撥付。預算案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應徵得本局同意後始得履約,如因立法程序遭刪減須配合時就不足金額之情形,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本委託案,且受託單位不得因此向本局求償;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局不負賠償責任。
四、履約保證金:每區新臺幣15萬元。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1日以1日計)9月10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電話:02-27208889分機1646、傳真:02-27206552);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前一日。
六、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早療中心27568852轉103許櫪文小姐。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