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
| 傳真號碼 | (02) 27206552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
| 原公告案號 | 1032034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內湖區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99947372 |
| 廠商名稱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肯愛社會服務協會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其他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115 臺北市 南港區 忠孝東路6段484號B1 |
| 廠商電話 | (02) 66171885 |
| 決標金額 | 3,332,184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6/01/01 - 106/12/31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內湖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肯愛社會服務協會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3,332,184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5/11/03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5/11/15 |
| 契約編號 | 1032034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3,332,184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勞務案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9.12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附加說明 | 1.變更依據: (1)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暨實施計畫第拾捌點第二項第二款。 (2)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行政院104年4月1日院臺衛字第1040129317號函核定「社會工作人員執業安全方案」暨衛生福利部105年5月18日衛部救字第1050361392號函。 (3)契約第15條。 2.變更事項: (1)評鑑乙等,故自106年1月1日起續約1年至106年12月31日。 (2)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按月加發社工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補助費,本案社工人員依衛生福利部函頒社工人員風險量表分類屬於一般風險,每月每人發給新臺幣1,000元執行風險工作補助費,廠商應依機關通知之核銷表件格式及核銷方式辦理。 (3)自106年1月1日起,實施計畫第拾陸點第二項第一款變更為:「該中心年度計畫及所需費用經本局核定後,先行預撥一季所需之專業服務費、行政管理費及方案費,另為請領當季之專業服務費、行政管理費及方案費,受託單位應於每年四月、七月、十月檢附該中心上一季經費支出憑證及季報表等資料,依本局會計程序有關規定辦理;另大樓公共分攤費用由該中心依實際需求審核後核實支付;十二月則辦理上開預撥專業服務費、行政管理費及方案費轉正,並於每年度請領最後一季經費時,檢附本局委託經費執行評核表」。 (4)本次變更部分加帳金額:新臺幣333萬2,184元整。[方案執行費80萬元+專業服務費206萬304元(4萬2,923元*4人*12個月)+行政管理費37萬7,880元(3萬1,490元*12個月)+大樓公共分攤費用4萬6,000元+社工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補助費4萬8,000元(1,000元*4人*12個月)]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