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擴充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2.後續擴充金額以新臺幣194萬元整為限。3.後續擴充項目為辦理道管中心資訊平台暨機房設備維護服務。4.後續擴充項目之計價部分,如原契約已有該項目之單價,則以該單價進行實作數量計價,如有新增項目以重新議價方式為之,請廠商投標前應估算後續維護項目及範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S303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E601010電器承裝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提供「資訊平台暨機房設備維護服務計畫」之類此相關履約證明(如契約或驗收證明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以公告程序徵求受邀廠商,作為邀請比、議價。
其他:押標金、履保金、保固金
:免收。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12月9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算起至截止投標日 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 日計。
2.本局受理檢舉廉政事項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廉政平臺專線:1999轉6813(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6813)、傳真:02-27595773、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政風室)。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