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採購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其擴充金額以899萬8,000元為上限(預計115年後續擴充上限為15萬4,000元,116年度後擴金額上限為884萬4,000元),除契約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同意擴充部分如以原契約「詳細價目表」單價核算者,得以換文方式確認相關事項,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持本案履約品質,收取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決標日在後者,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主文第7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經檢討無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須包含:(I301)資訊服務業(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30~12:00至下午13:30~17:00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可。
※洽辦機關名稱(承辦人及地址、電話):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葛先生/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電話為:(02)2932-0212#342)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1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以公告預算之⾦額為固定費⽤給付。「廠商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或「廠商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檢附詳細價目表」,依投標須知第57點判定為不合格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