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楊立群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1144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
| 傳真號碼 | (02)2725392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79.1.3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27.電力排除項目HS 8537 開關盤、配電盤。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27.電力排除項目HS 8537 開關盤、配電盤。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5/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市政大樓停車場自83年完工迄今,為提供優質便利的停車服務,改善現有停車場設備及空間,並配合2050年淨零碳排政策及市政大樓智慧化管理服務之政策,預定114年至116年辦理停車場改善計畫,建構電動車充電專區,及更新塑造停車空間,期能打造市政大樓智慧、低碳、綠能之停車環境。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06/03 11:00 |
| 開標時間 | 114/06/03 15:0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2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00萬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經檢討無需求。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資格須同時符合: (1)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G202010停車場經營業或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擇一) (2)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其中「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
| 其他:附加說明 |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
|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30~12:00至下午13:30~17:00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
| 其他: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 :不可。 ※洽辦機關名稱(承辦人及地址、電話):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涂心怡/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電話為:(02)2720-8889#8634)。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5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5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履約期限: (1)本案114年度施作項目之設計應於機關通知日起20日內完成,其餘年度施作項目之設計應於114年9月30日前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紙本2份、電子檔1份),機關審查時程為14日。設計如不符機關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機關指定修正項目、期限及機關複審時程,並通知廠商進行修正。同一項目設計內容之修正次數逾1次者,廠商除應依機關之指示繼續修正設計至獲機關審定為止外,修正及複審期間仍列入履約期限計算。 (2)除契約另有約定者,應於決標日起150日曆天申請增設契約容量400KW之低壓電錶,並應於114年11月15日前依設計報告書約定,完成114年度之全部項目。應於115年10月31日前依設計報告書約定,完成115年度之全部項目。應於116年10月31日前依設計報告書約定,完成116年度之全部項目。 (詳契約主文第7條)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4年9月1日。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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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