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919P0043 已決標公告 查核金額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及北投區戶政事務所中繼辦公廳舍租賃

💰 預算金額: NT$ 9443萬
⚖️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4/01/10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4/10/16 11:00 | 開標:2024/10/16 15: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華置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8,500,000
原始預算
$ 94,434,750
底價金額
$ 86,188,862
底價標比
102.68 %
預算折數: 93.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79.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532 - 建地及相關土地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立群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4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45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否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9/2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3/10/16 11:00
開標時間 113/10/16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僅須下列任一項符合: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2.自然人 3.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不限。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土地及建物第一類登記簿謄本(謄本所載申請日須於截止投標日前一個月內)。(二)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三)最近1年房屋稅及地價稅完稅證明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30~12:00至下午13:30~17:00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可。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承辦人及地址、電話):臺北市北投區公所(方恩斌/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電話為:(02)28912105分機365)。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9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0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履約期限:預計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計48個月。租賃標的物於租期開始之日起1個月為免付租金之裝潢規劃設計期,租金自裝潢規劃設計期屆滿之次日起算。惟機關相關行政程序未能及時辦理完成,機關得另行指定租期開始之日並通知廠商。(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0/16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立群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4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45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否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9/2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3/10/16 11:00
開標時間
113/10/16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僅須下列任一項符合: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2.自然人 3.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不限。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土地及建物第一類登記簿謄本(謄本所載申請日須於截止投標日前一個月內)。(二)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三)最近1年房屋稅及地價稅完稅證明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30~12:00至下午13:30~17:00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可。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承辦人及地址、電話):臺北市北投區公所(方恩斌/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電話為:(02)28912105分機365)。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9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0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履約期限:預計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計48個月。租賃標的物於租期開始之日起1個月為免付租金之裝潢規劃設計期,租金自裝潢規劃設計期屆滿之次日起算。惟機關相關行政程序未能及時辦理完成,機關得另行指定租期開始之日並通知廠商。(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0/16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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