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961,153,70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加強駐點服務(6個月)300萬元。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規劃興建社會住宅總戶數以288戶以上為原則,將綠建築、智慧建築理念應用於建築居住空間後再擴展至整體社區尺度,提升社會住宅生活及服務水準。低樓層未來以商業空間、參建單位(住宿式長照機構、身心障礙者全日型住宿機構)進駐使用為主,保留空間最大使用彈性。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9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或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540日竣工,並於竣工次日起60日內取得使用執照,再於取得使用執照次日起45日內完成接水接電、送瓦斯及電信外線。本工程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詳契約主文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金屬製品類、機電設備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並符合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業類(至少須符合1項):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CC01)、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CE01)、電腦工程業(E605)、電信工程業(E701)、資訊服務業(I301)
2.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5家為上限,以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且其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特定資格
相當財力:
代表廠商之A.實收資本額不低於4.5億元或B.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需合於下列規定:1.權益不低於新臺幣3.8億元整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可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統包需求計畫書。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1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1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3年11月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洽辦機關(及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0488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承辦人:李育秀;電話:02-27772186分機2675)。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1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1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4年3月21日。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本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