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113年擴充上限金額新臺幣785萬9,709元整,擴充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督促廠商履行勞工勞動權益,及確保履約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至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經洽辦機關檢討無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僅須符合下列任一項: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或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不限(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評選須知。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2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2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2年12月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預算金額為新臺幣892萬2,225元、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678萬1,934元,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勞務採購契約、需求說明書及詳細價目表。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2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2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2年11月21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3年1月1日(決標日為113年1月1日以後者,則自決標日)至113年6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主文第七條)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承辦人員:許博閔;電話:02-23085230轉502)。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1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2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以公告之預算金額為固定費用給付,「廠商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或「廠商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檢附詳細價目表」,依投標須知第57點判定為不合格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