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013P0048a113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複合機(電腦列印及影印)租賃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3/01/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羚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762,773
原始預算
$ 16,557,110
底價金額
$ 15,850,000
決標折數
80.5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79.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立群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4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楊立群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4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1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8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於履約期滿前辦理評鑑,視評鑑結果作為續約之依據,每年評鑑1次,若評鑑達80分以上,則得予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予以續約,合計擴充採購2年。 (2)如履約期滿(含續約2年後之履約期滿),新年度之採購案尚未辦理完成順利銜接,得免經評鑑,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3個月。 (3)故後續擴充27個月,擴充金額3,725萬3,498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29 11:00
開標時間 112/11/29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2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管款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3/2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B01020事務機器製造業、IZ01010影印業、JE01010租賃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30~12:00至下午13:30~17:00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可。
公告底價 新臺幣15,850,000元。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承辦人及地址、電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霍冠達/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電話為:(02)23831642)。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1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1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履約期限(詳契約主文第7條): (1)決標後7日內,承商應提出原廠型錄(如外文應翻譯為中文譯本)供機關辦理審查,於審查完成後依照本局通報指定之數量、地點,全數安裝、測試完成(可使用本局現有之電源及網路結點,如需增加電源及網路結點,需配合業務單位之需求),複合機裝機所需一切費用、人力及工具,概由承商負擔。 (2)本案為開口契約,機關通報期間自本局通知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執行上限金額新臺幣1,655萬7,110元整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各次通報單履約期限以各通報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3年3月28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29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立群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4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楊立群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4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1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8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於履約期滿前辦理評鑑,視評鑑結果作為續約之依據,每年評鑑1次,若評鑑達80分以上,則得予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予以續約,合計擴充採購2年。 (2)如履約期滿(含續約2年後之履約期滿),新年度之採購案尚未辦理完成順利銜接,得免經評鑑,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3個月。 (3)故後續擴充27個月,擴充金額3,725萬3,498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29 11:00
開標時間
112/11/29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2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管款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3/2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B01020事務機器製造業、IZ01010影印業、JE01010租賃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30~12:00至下午13:30~17:00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可。
公告底價
新臺幣15,850,000元。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承辦人及地址、電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霍冠達/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電話為:(02)23831642)。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1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1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履約期限(詳契約主文第7條): (1)決標後7日內,承商應提出原廠型錄(如外文應翻譯為中文譯本)供機關辦理審查,於審查完成後依照本局通報指定之數量、地點,全數安裝、測試完成(可使用本局現有之電源及網路結點,如需增加電源及網路結點,需配合業務單位之需求),複合機裝機所需一切費用、人力及工具,概由承商負擔。 (2)本案為開口契約,機關通報期間自本局通知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執行上限金額新臺幣1,655萬7,110元整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各次通報單履約期限以各通報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3年3月28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29 11: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2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