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附加說明欄〔其他〕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受託廠商提供一定數額履保金用以保證積極履約及履約損害之賠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至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代碼、營業項目須包含:小客車租賃業(G101041)、計程車客運業(G101031)或計程車客運服務業(G201011)。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30~12:00至下午13:30~17:00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承辦人及地址、電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承辦人員:李偉誠;電話:02-27208889分機3154)。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8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8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履約期限:本案由廠商接受適用機關訂單後,依適用機關下訂數量派車,實作數量結算。履約期限自112年8月1日起(決標日為112年8月1日以後者,則自決標次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或達得標項次之契約價金,兩者以先屆者為準;並配合本機關核定所屬各級學校學年假期一覽表之每學期上課日調整,並以實際上課日為準。
(詳契約主文第7條)
※後續擴充:
1.車輛需求數及行駛趟次並應視各校學生實際情況調整,其調整後續擴充增加車輛需求數及行駛趟次各不逾20%(未足1輛以1輛計)。
2.本標案於113學年度契約期滿,如114至115學年度身心障礙無法自行上下學特教學生交通車服務招標作業未完成,致未能於114學年度開學日起提供接送服務時,經契約變更作業確認機關及廠商雙方合意後,依原契約權責及計價方式繼續發車行駛,續運期間倘油價連續3個月漲跌幅逾10%時,得重新議價,但最長不超過114學年度(115年7月31日止);續約之金額上限總計新臺幣40,860,000元,112至113學年度視實際情況每學年增減上限總計新臺幣8,172,000元,各項次續約增加之金額上限詳需求說明之經費明細表。
3.本案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57,204,000元。
※本案第9項次已決標,本次僅就第1至8項次辦理招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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