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廖心蘭 |
| 聯絡電話 | (2720)8889#1135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
| 傳真號碼 | (2725)392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租賃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79.73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27,767,4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包含2,200萬元之後續擴充,期間為「決標日次一工作日起至116年10月31日」,主要擴充項目為本案服務項目相關聯之各項軟硬體擴充,後續擴充內容除涉及新增項目外,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0/09/07 |
| 原公告日 | 110/08/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0/09/14 11:00 |
| 開標時間 | 110/09/14 15:00 |
| 開標地點 |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2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招標公告附加說明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 廠商資格摘要 |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代碼、項目應包含「資訊軟體服務業 (I30101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或「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規定,將領標憑據併入投標文件投標。 ※第2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1.更正本招標公告「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欄為「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政府資訊局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臺北市政府資訊局保管款,押標金額度:新臺幣50萬元(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2.更新投標須知-附錄七投標封套「截止收件時間」、「開標時間」及附表一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服務建議書」、「服務建議書附件」份數各修正為20份等資訊。 3.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 4.截標投標及開標時間分別展延至110年9月14日上午11時及110年9月14日下午3時。 5.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0年9月8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9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7.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8月5日、110年9月2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1.更正事項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2.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及收領標處位置圖。 3.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4.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8月5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
|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
|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 不得。 |
| 其他 |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資訊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承辦人員:姜育民;電話:02-27208889#8599)。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8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8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履約期限:詳如需求規範書,履約期程預估自決標日次一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詳契約書主文第7條) ※本案以公告之預算金額為固定費用給付。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09/14 11: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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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