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225C0187 已截止 巨額採購

延平警察宿舍公辦都更新建工程

💰 預算金額: NT$ 10.69億
⚖️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公告日:111/06/21 截止日:111/06/28
⏰ 已截止投標(等待決標或開標結果) 已截止投標
本案投標收件已結束,開標與決標結果將於主管機關公報即時同步 | 截標:2022/06/28 11:00 | 開標:2022/06/28 14: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31,000,000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特殊門檻
⚠️ 訂有特定資格門檻
⚠️ 特定資格 🏗️ 甲級營造 ⚡ 電器承裝
1.具有相當財力。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22/07/08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2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22/07/08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2022/03/01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069,138,431
巨額採購

押標金
$ 31,0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1/06/2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79.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1 - 單雙棟式住宅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建宏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6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29,038,994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56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基地東側延平北路五段257巷綠帶(寬度10公尺長76公尺)於施工階段拆除綠帶內設施物做為臨時道路並於主體工程竣工前完成綠帶復舊工程,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21
原公告日 111/05/1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1/06/28 11:00
開標時間 111/06/28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1,000,000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標處或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260日曆天竣工(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應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並符合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其他業類(其他業類至少須符合1項):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CC01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CE01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E605電腦工程業、E701電信工程業、I301資訊服務業等。另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其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其他業類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之。 2.特定資格:財力資格如下:投標廠商屬營造業類者應檢附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新台幣8,909萬4,869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如「招標文件更正前後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契約、評選須知。 (三)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6月22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6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1年5月13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南區);承辦人員:鄧詩屏;電話:27772186#2678)。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5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6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1年10月26日。 ※本案採適用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需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惟投標廠商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仍視為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28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建宏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6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29,038,994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56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基地東側延平北路五段257巷綠帶(寬度10公尺長76公尺)於施工階段拆除綠帶內設施物做為臨時道路並於主體工程竣工前完成綠帶復舊工程,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21
原公告日
111/05/1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1/06/28 11:00
開標時間
111/06/28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1,000,000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標處或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260日曆天竣工(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應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並符合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其他業類(其他業類至少須符合1項):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CC01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CE01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E605電腦工程業、E701電信工程業、I301資訊服務業等。另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其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其他業類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之。 2.特定資格:財力資格如下:投標廠商屬營造業類者應檢附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新台幣8,909萬4,869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如「招標文件更正前後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契約、評選須知。 (三)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6月22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6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1年5月13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南區);承辦人員:鄧詩屏;電話:27772186#2678)。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5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6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1年10月26日。 ※本案採適用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需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惟投標廠商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仍視為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2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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