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S303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廠商完成契約第2條履約標的之所需履約期限約定(二)規劃設計部分:履約各分段進度,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5日內,印付完成服務契約書送交機關辦理簽訂契約事宜。於訂約次日起30日內或經機關通知廠商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等相關法令擬定工作計畫書送審,俟工作計畫書核定次日起60日內或經機關通知,完成現場測量、調查及取樣試驗工作,提送期中報告送審,報告內容為現場測量、調查及取樣試驗工作成果、結構安全鑑定結果。
期中報告核定次日起45日內或經機關通知,提送期末成果報告送審,報告內容須包含本工作要求所有項目及補強細部設計、預算書編列…等,期末成果報告核定次日起15日內或經機關通知送交期末成果報告核定版。(詳如契約第七絛規定)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府訂頒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c.其他:
(a)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
(b)或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20條規定:
2.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
b.技師公會會員證。
c.其他:
(a)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
(b)或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20條規定: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d.其他:
(a)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
(b)或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20條規定:
4.廠商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開標地點_2
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南區S303開標室。
開標時間,開標方式
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訂於107年12月3日上午10時整開標審查資格文件,對於審查合格之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招標機關另行通知。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3,014,977元整)】給付,投標廠商免備投標書,但應依本案固定服務費用(率)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
其他
1.本公告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評選會議時間本局將另行通知廠商,屆時請符合資格廠商請進行簡報。
2.本案委員名單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採購網:首頁/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3.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7年11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1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受理單位:本局土木建築科曹家瑜,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6728、傳真:02-27205866。
4.廠商投標時所提之信用資料查覆單,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5.預定決標日:資格標後60日內。
6.為顧及本案基地之管理維護,僅開放於107年11月26日09:00~12:00供欲投標廠商自行赴履約標的現場勘查,欲投標廠商請務必於107年11月23日16:00前與本局土木建築科承辦人員預約,未完成預約者恕無法進行現場勘查。
7.本局受理檢舉廉政事項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廉政平臺專線:1999轉6813(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6813)、傳真:02-27595773、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政風室)。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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