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29 已決標公告

工程材料試驗管理系統建置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06/12/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80,000
原始預算
$ 990,000
底價金額
$ 9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79.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鄧春英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774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
聯絡人 鄧春英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774
傳真號碼 (02)2759699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採公開徵求書面報價及企劃書之公告方式辦理招標,本案開標時,若未能取得3家廠商之企劃書時,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11/16
原公告日 106/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領取,郵領請附回郵一百元,電子領標詳本案投標須知附錄一(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1/21 17:00
開標時間 106/11/22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307)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工務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第1期:於得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本局實地查訪、需求訪談、資訊環境確認,並提送工作計畫書。 2.第2期:工作計畫書核定後120日曆天內完成系統雛型規劃,提送期中成果報告。 3.第3期:於期中成果報告核定後120日曆天內,完成系統開發建置,提出期末成果報告書(含教育訓練計畫) 4.第4期:於期末成果報告書核定後30日曆天內,完成教育訓練工作項目後辦理驗收。 5.依本契約第八條.(二).2規定提報月工作報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府訂頒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成立目的、宗旨或任務須與資訊應用技術服務或資料庫維護管理有關者。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18 資訊軟體批發業、F218 資訊軟體零售業、I301 資訊服務業。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 具有資訊應用技術服務或資料庫維護管理相關承攬經驗(需檢具驗收結算證明文件或契約書等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開標方式 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訂於106年11月22日上午10時整開標。
決標原則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進行議價。
開標地點_2 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307)開標室。
押標金 免收。
履約保證金額度 契約金額之10%。
保固保證金額度 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其他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1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1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局受理檢舉廉政事項單位 2.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廉政平臺專線:1999轉6813(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6813)、傳真:02-27595773、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政風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
聯絡人
鄧春英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774
機關代碼
3.79.1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
聯絡人
鄧春英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774
傳真號碼
(02)2759699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採公開徵求書面報價及企劃書之公告方式辦理招標,本案開標時,若未能取得3家廠商之企劃書時,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11/16
原公告日
106/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領取,郵領請附回郵一百元,電子領標詳本案投標須知附錄一(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1/21 17:00
開標時間
106/11/22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307)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工務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第1期:於得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本局實地查訪、需求訪談、資訊環境確認,並提送工作計畫書。 2.第2期:工作計畫書核定後120日曆天內完成系統雛型規劃,提送期中成果報告。 3.第3期:於期中成果報告核定後120日曆天內,完成系統開發建置,提出期末成果報告書(含教育訓練計畫) 4.第4期:於期末成果報告書核定後30日曆天內,完成教育訓練工作項目後辦理驗收。 5.依本契約第八條.(二).2規定提報月工作報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府訂頒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成立目的、宗旨或任務須與資訊應用技術服務或資料庫維護管理有關者。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18 資訊軟體批發業、F218 資訊軟體零售業、I301 資訊服務業。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 具有資訊應用技術服務或資料庫維護管理相關承攬經驗(需檢具驗收結算證明文件或契約書等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開標方式
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訂於106年11月22日上午10時整開標。
決標原則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進行議價。
開標地點_2
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307)開標室。
押標金
免收。
履約保證金額度
契約金額之10%。
保固保證金額度
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其他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1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1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局受理檢舉廉政事項單位 2.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廉政平臺專線:1999轉6813(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6813)、傳真:02-27595773、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政風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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