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標案名稱
111年度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租賃及管理案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與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金額為每年400,000元(本契約最多得擴充2年),契約期滿前,廠商如有意續約,廠商應在履約期限屆滿前3個月,向機關書面申請,經機關依本案需求及規格說明書內「滿意度調查表」評定結果80分(含)以上者,得以原契約單價、條件辦理續約,廠商逾期未申請者,視為廠商無意續約,契約期滿後,勞務關係當然消滅。廠商依前項規定申請續約者,續約期間為每次12個月,最多以2次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處 副總工程司室 (市府大樓 7 樓 南 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本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履約期限
: 自決標翌日起10日內依規格及需求說明書指定之地點安裝完成「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並於安裝完成後10日內辦理驗收。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a)電子器材、電子設備批發(464211) (b) 其他藥品及醫療用品批發(457199)
設計科承辦人
: 品勞科 徐浩凱 電話(02)27208889 分機2652
領標期限
: 自即日起至 111 年 1 月 19 日
預定決標日期
: 同開標日(111 年 1 月 20 日)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 111 年 1 月 13 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 111 年 1 月 18 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01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7樓)、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