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11.7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杜惠音 |
| 聯絡電話 | (02)27202666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
| 傳真號碼 | (02)2720265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 是否電子報價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3/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4/0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4/06 14:00 |
| 開標地點 | 本處 總工程司室 (市府大樓 7 樓 南 區)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自送: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本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台北郵政第49-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營業項目具印刷及其輔助業之廠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外國廠商得否參與投標 | 不得 |
|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 不限定 |
| 預付款 | 無預付款 |
| 履約保證金額度 | 無 |
| 保固保證金額度 | 無 |
| 物價指數調整 | 不適用 |
| 設計科承辦人 | 秘書室 紀玉玲 電話(02)27208889分機3302 |
| 投標及開標方式 | 一次投標開標 |
| 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 1.契約總價上限金額,以機關年度採購預算額度新臺幣290,500元整範圍為限。 2.履約期限自決標翌日起至民國106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每批印刷品交貨期限,應依契約詳細表備註說明第五點交貨期限之規定辦理。 |
| 領標期限 | 自即日起至 106 年 4 月 5 日 |
| 預定決標日期 | 同開標日(106 年 4 月 6 日) |
|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 106 年 3 月 29 日 |
|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 106 年 3 月 31 日 |
| 電子領標網址 | http://web.pcc.gov.tw/ |
|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 地址:101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7樓)、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
| 其他資訊 | 1、本採購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 2、餘請詳閱本案契約草稿、投標須知及其他相關招標文件。 3、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依限以書面送達本處請求釋疑,逾限者不予受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4/0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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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