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11.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陳泓光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2620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
| 傳真號碼 | (02)2720267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113年度若因天災、救災出勤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原預算無法執行時,擴充金額上限100萬元,以應不足。 2.114年度以原契約單價、條件辦理續約12個月,契約預算金額為200萬元並視當年度天災出勤支出狀況,辦理擴充金額上限100萬元。 3.114年度雙方如未續約或已續約1年,而機關因續期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則以原契約單價、條件延長委託期至多3個月,擴充契約價金為50萬元。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03/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否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3/03/18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03/19 10: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S304(南區)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本府訂定之範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 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010) 機械安裝業(E60401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CC01990)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
| 其他:外國廠商得否參與投標 | :不得 |
| 其他: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 :不限定 |
| 其他:預付款 | :無預付款[押標金額度]:無 |
| 其他:履約保證金額度 | : 無 |
| 其他:保固保證金額度 | : 無 |
| 其他:物價指數調整 | :不適用 |
| 其他:設計科承辦人 | : 抽管科 李明儒 電話(02)2595-6630 |
| 其他:投標及開標方式 | :一次投標開標 |
| 其他:領標期限 | : 自即日起至 113 年 3 月 18 日 |
| 其他: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 : 113 年 3 月 11 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13 年 3 月 15 日 |
| 其他:電子領標網址 | :http://web.pcc.gov.tw/ |
|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自送: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本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
| 其他: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 :地址:101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7樓)、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1、為配合本府電子化政策,本採購契約副本採用本府電子文件服務平台(MYDOC)製作電子契約,請投標廠商務必配合辦理。(操作流程詳招標文件廠商操作手冊) 2、餘請詳閱本案勞務採購契約、投標須知及其他相關招標文件。 3、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依限以書面送達本處請求釋疑,逾限者不予受理。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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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