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士林區天壽里、士林區洲美里、士林區德行里、士林區蘭雅里、北投區八仙里、北投區建民里、士林區溫泉里等六分區轄管範圍18座抽水井(計43台抽水機組)納入分區遠端監視及水情資料庫,預估擴充項目至少包含抽水井戶外機箱、資料蒐集記錄器、隔離型訊號分配器、工業級3G無線網路路由器、資料蒐集記錄器軟體編輯、圖控畫面及資料編修、測試及調校等工作,預估採購金額為新台幣560萬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工務科
開標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一樓西北區)本處工務科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43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8/1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台北郵政第49-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601010甲級電器承裝業或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本採購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情形
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如抽水站抽水機組工程(含儀控監控系統)、污水處理廠機組工程 (含儀控監控系統)或儀控監控系統工程等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肆仟柒佰貳拾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台幣貳億零捌佰陸拾萬元;應附證明文件:機關(構)出具之證明(如公營機構之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或民營單位之證明(需經法院認證))。
有價回收料處理說明
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繳,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
1.「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回收剩餘價值」,單價:375.38元/M3,預估數量:470.00M3,複價:176,428.60元。
2.「劍潭站內之大南抽水站操作控制台」,單價:3,000.00元/組,預估數量:1.00組,複價:3,000.00元。
3.「福德抽水站5號機單元控制盤」,單價:2,000.00元/組,預估數量:1.00組,複價:2,000.00元。
4.「劍潭抽水站離合器及萬向接頭」,單價:9,000.00元/組,預估數量:3.00組,複價:27,000.00元。
5.「福德抽水站離合器及萬向接頭」,單價:9,000.00元/組,預估數量:1.00組,複價:9,000.00元。
6.「福林抽水站離合器及萬向接頭」,單價:9,000.00元/組,預估數量:2.00組,複價:18,000.00元。
7.「奇岩抽水站離合器及萬向接頭」,單價:9,000.00元/組,預估數量:4.00組,複價:36,000.00元。
8.「奇岩抽水站閘門控制盤」,單價:2,000.00元/組,預估數量:1.00組,複價:2,000.00元。
9.「大南抽水站內閘門控制盤」,單價:1,000.00元/組,預估數量:1.00組,複價:1,000.00元。 預估變賣總價為:274,428.6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預估變賣總價為:157,000.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不訂底價理由
依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以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
物價指數調整
依總指數漲跌幅超過百分之二.五部分計算物價調整
設計科承辦人
河川工程科 簡睿逸 電話(02)27208889轉8181
領標期限
105/6/1—105/6/14/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05年6月4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本次招標文件並未變更,廠商得以前次之電子領標憑據參與人工投標【「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請自行修正】。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低層棟、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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