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戴星橋 (八里污水處理廠)、藍玉如(工務科)
聯絡人
戴星橋 (八里污水處理廠)、藍玉如(工務科)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滿前30天,機關得視需求以書面通知廠商繼續提供本契約之各項服務工作,其延長時間以6個月為上限,擴充金額以新臺幣1,000萬為上限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1樓秘書室總收發)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至116年6月30日。(詳契約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以112年8月23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22777號函修頒之版本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案係勞務標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須下列(⼀)或(⼆)任⼀項符合,詳投標須知第13點
(一)專業技師事務所(水利或環境工程)
(二)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水利或環境工程)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一、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二、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1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1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五、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 5 %。(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六、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七、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八、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點)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八里污水處理廠)TEL:86302005#112、FAX:26192004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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