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需求計畫書經評鑑會議評分達80分合格後辦理,擴充期間以2次共4年(每次擴充期間2年)為上限,擴充金額以700萬元為上限(每次擴充期限2年,金額約350萬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1樓秘書室總收發)
履約期限
機關簽約日次日起800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下列任⼀項符合
(一)專業技師事務所(環境工程或土木工程或電機工程或水利工程或資訊工程 )
(二)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環境工程或土木工程或電機工程或水利工程或資訊工程 )
(三)學校或校內環境工程或土木工程或電機工程或水利工程或資訊工程系所: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四)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E701010電信工程業。
以上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條。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一、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二、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9月 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9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五、履約期限:
(1)工作執行計畫書:應於簽約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送達工作執行計畫書,由機關擇期辦理審查。
(2)預警防災系統部分工項:應於簽約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並查核下列工項:資安工作項目新增架構3.(二)預警防災系統操作建議介面、3.(三)污水抽水站緊急應變紓流作業流程即時示警、3.(四)應變中心一級或二級開設即時示警。
(3)期中報告書:應於簽約日次日起210日曆天內完成工項1至工項5,並提送期中報告書。
(4)期末報告書:應於屆履約期限前90日曆天之前提送期末報告書。
六、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七、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點)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設管科)TEL:02- 25973183分機817、 FAX:02- 2595-3624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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