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案係勞務標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下列(⼀)或(⼆)任⼀項符合
(一)專業技師事務所(環境工程、水利工程或土木工程)
(二)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環境工程、水利工程或土木工程)
以上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條。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附加說明
※ 本案第2次招標,說明如下:※
(一) 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社子島水資源再生中心委託概念設計技術服務案」第2次公告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廠商疑義截止時間112年9月25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9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一、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二、開標方式:⼀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三、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四、履約期限:(詳契約第7條)
規劃部分:
1. 廠商完成第2條履約標的之所需履約期限約定如下,另各項送審資料除契約另有約定外,皆應於機關核定後7日曆天內提送定稿版:
(1)本案辦理下列A至C所有工作項目,辦理下列A至C所有工作項目,各項工作履約期限約定如下列(詳細內容請詳「需求說明」):
A.服務實施計畫書及簽證執行計畫書:決標翌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及簽證執行計畫書予機關審查。
B.第1階段:
a.完成概念設計(包含環境背景調查):
(i)期中報告:服務實施計畫書及簽證執行計畫書核定後100日曆天內提送期中報告予機關審查。
(ii)期末報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後,翌日起100日曆天內提送期末報告予機關審查。
b.環境影響評估:
(i) 「環境影響評估」第1階段:於服務實施計畫書及簽證執行計畫書核定後翌日起開始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第1階段作業,並應依需求說明書附表一內各階段影響說明書等相關內容予機關轉送主管機關審查,因故未能通過得標廠商得配合機關辦理結案。
(ii) 「環境影響評估」第2階段(本項僅於「環境影響評估」經主管機關審查需進入第2階段時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第1階段經主管機關審查需進入第2階段時,仍需依所提之要求和規定繼續辦理,並於機關收受審查結果後,120日內提送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予機關轉送主管機關審查,因故未能通過得標廠商得配合機關辦理結案。
C.第2階段:
於概念設計成果核定後曆日起40日曆天內提送「社子島水資源再生中心委託概念設計技術服務案」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作業說明書五、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五、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規設科)TEL:02- 25973183分機612、FAX:02- 2597-4574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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