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11.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林怡君(營管科)、藍玉如(工務科) |
| 聯絡電話 | (02)25973183#106 |
|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傳真號碼 | (02)2597404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2,0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廠商於原履約期限前1個月或契約執行金額將屆上限,累計扣點不超過20點,且符合廠商展延履約期限評鑑評分要點,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後續擴充「111年度辦理本市建築物及輔導抽肥管制戶廢除既有化糞池或改設為污水坑補助委託鑑定工作(預約式契約)」其擴充期間為112年4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止,增購金額以新臺幣300萬元為上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5/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95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6/09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6/10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督促廠商詳實履約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下列(⼀)、(⼆)或(三)任⼀項符合 (⼀)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環境⼯程科、⼟⽊⼯程科或⽔利⼯程科之⼀資格。 (⼆)I101061⼯程技術顧問業,科別:環境⼯程科、⼟⽊⼯程科或⽔利⼯程科之⼀資格。 (三)非屬營利事業之法⼈或團體(環境、⼟⽊或⽔利技師公會):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 ⼀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決標⽅式:採公開評選之準⽤最有利標為決標原則:以固定費⽤給付,以序位第⼀,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優勝廠商。(詳投標須知第64點) 。 三.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四.契約價⾦之給付:單價計算法。(詳契約第3條) 五.履約期限:廠商依機關開立通知單履約,各通知單明訂該次履約期限,開立通知單之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六.本案採準⽤最有利標決標,以固定費⽤給付,詳細價⽬表、服務建議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額者,為不合格標。 七.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八.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5⽉30⽇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6⽉2⽇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九.疑義.異議受理窗⼝:林怡君(營運管理科)TEL:25973183分機106,FAX:25974045、藍⽟如(發包股)TEL:25973183分機203,FAX:25952572。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務局衛⽣下⽔道⼯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106、傳真:02-25974045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6/0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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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