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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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3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11.5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張文英(維護工程科)、藍玉如(工務科) |
| 聯絡電話 | (02)25973183#758、203 |
|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傳真號碼 | (02)2596867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40,56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5/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本工程係辦理臺北市全區歷年污水下水道系統使用費停徵或退費用戶之補接管工程,本計畫完成後預估可提升1,800戶接管普及率,提高本市城市環境衛生品質,避免生活污水排放至雨水溝渠。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95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5/23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5/24 11:00 |
| 開標地點 |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90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應為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或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之一,並符合專業技師事務所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之。(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本案係第2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第1次更正公告)已領標之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第10點)*** 一、本統包工程預算金額:新臺幣4,056萬元(施工費3,600萬元、用戶協調補助費300萬元及設計費156萬元),包含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規劃、設計及施工。 二、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三、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最有利標(適用最有利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 四、評定最有利標之方式:序位法,固定費用給付,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詳投標須知第63點) 五、本案無給付預付款。(詳契約第5條) 六、契約價金之給付: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詳契約第3條)。 七、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 (1) 工程之設計應於機關簽約日起60日內完成自提第1階段設計並提送機關審查;後續階段設計依需求計畫書(第6頁、3.2點)所載定時程提送。 (2) 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預計竣工日期為112年12月31日。 八、本案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詳投標須知73點) 九、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廠商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47點及第25點規定,有效期應至少至111年8月23日。 十一、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5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5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二、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張文英(維護工程科) TEL:25973183#758、FAX:5968672、藍玉如(發包股)TEL:25973183#203、FAX:25952572。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758、傳真:02-25968672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5/2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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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