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八里污水處理廠厭氧消化產沼發電特性分析及硫化氫去除研究案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09年8月25日府授工採字第1093014792號函修頒勞務契約範本修正本案勞務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下列任一項符合。
(一)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環境工程。
(二)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環境工程。
(三)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 與環境工程相關 。
(四)學校。
(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以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之限制性招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詳投標須知第64點)
二、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三、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580萬元整)給付,投標廠商應依本案固定服務費用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詳評選須知)
四、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之採購,服務建議書標價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57點)
五、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六、履約期限: 1.工作計畫書: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4日曆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供機關審查。 2.期中報告:應於工作計畫書核定後次日起8個月內提送期中報告供機關審查。 3.期末報告:應於期中報告核定後次日起7個月前提送期末報告供機關審查。 4.期末報告核定後次日起1個月內提送完成履約報告辦理驗收程序。(詳契約第7條)
七、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八、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新臺幣10萬元整。
九、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5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6月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八里污水處理廠(地址:24947新北市八里區博物館路90號、電話:02-8630-2005分機123、127 傳真:2619-2004)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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