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下同)250元整,郵購者請另附回郵(郵票)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08年12月10日府工採字第1083023257號函修頒技術服務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一)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或環境工程。
b.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或環境工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二.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本採購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詳投標須知8、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12時,下午2~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二.至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三.郵購。
其他
一.本案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以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之限制性招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詳投標須知第64點)
二.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三.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847萬6,000元整給付,投標廠商應依本案固定服務費用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詳評選須知)
四.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之採購,服務建議書標價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57點)
五.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六.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5%。(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七.履約期限: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各工程決標次日起(若工程於本契約訂約前已決標,則以本契約訂約次日起)起算,至本契約監造標的預約工程交辦期限後90日曆天止,若因非乙方因素超過履約期限者,依計算式增加監造服務費,惟仍應持續履行各工程相關驗收、估驗計價作業程序與監造責任,該費用已含於本案監造服務費不另計價。但契約約定廠商有應提送成果報告書或監造報告書等書面資料者,應於規定期限前提送,並經機關核定後,始同意辦理本契約驗收。 (詳契約第7條及需求計畫書)
八.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九.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6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6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09年6月1日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
1.「檢視維護標委託監造契約」第2條第2款第5子目「廠商應於監造案各標工程決標後20日內,分別提報工程監造計畫:依本契約規定提送該標工程之監造計畫…」。
2.特定條款「六-01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工程施工及驗收基準」增加主文部份。
(二)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9年06月05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06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05月2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處維護工程科(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759、201傳真:225968672)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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