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824109037 已決標公告 查核金額

109年臺北市污水管渠配合拆遷及後巷美化預約式工程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0/01/20 17:00 | 開標:2020/01/21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1.各分項押標金:A項-押標金180萬元;B項-押標金157萬元;C項-押標金125萬元;D項-押標金102萬元。 (詳附加說明)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 管線承裝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113,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4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4 - 長程管線, 通訊及電線(纜)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卓耀宗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59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傳真號碼 (02)2596867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機關因執行需求,於本工程屆施工期限或達契約金額上限時,得辦理後續擴充,惟期限以不超過110年3月31日,各分項工程總增購金額以不超過下列金額為原則: 增購上限金額如下(1)A項-7,200,000元。(2)B項-6,300,000元。(3)C項-5,000,000元。(4)D項-4,100,000元。 2.擴充期間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續約核算付款,一式計價部分依後擴金額與原契約上限金額比例調整,調整後所有項目皆免另召開議價程序,以換文方式辦理。(詳投標須知第7點)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1/06
原公告日 109/0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9/01/20 17:00
開標時間 109/01/21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各分項押標金:A項-押標金180萬元;B項-押標金157萬元;C項-押標金125萬元;D項-押標金102萬元。 (詳附加說明)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108年11月8日府工採字第1080156227號函修正工程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符合(1)或(2)或(3)或(4)任一項) (1)E101011綜合營造業: 自願承攬分項為A或B項者為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自願承攬分項為C或D項者為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自願承攬分項為2項以上者,採較高等級認定。 a.承攬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3)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a.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b.承辦工程手冊。 c.其他:自來水管承裝商且其營業項目有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自來水管承裝商且有下水道法第21條所規定合格技工3名證明文件(除合格技工證明文件外尚需包括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證明文件及雇用證明文件(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於開標時審查)。 (4)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 a.營業許可證書。 b.承辦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2.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3.本案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不允許經我國法令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參與投標。(詳投標須知第8、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12時,下午2~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二、至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三.郵購。 一、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二、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採複數決標;分項決標、最有利標(適用最有利標)。最有利標決標原則: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三、評定最有利標之方式:採序位法:以固定費用給付,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決定最有利標序位,並依該最有利標序位,按投標廠商自願承攬分區,依A項、B項、C項、D項順序分別評定最有利標廠商並辦理決標,每家廠商僅可得標一個分項。(詳投標須知第59、63、69點) 四、各分項之契約名稱、契約編號及履約地點如下列: 1.A項:契約名稱:109年北區污水管渠配合拆遷及後巷美化預約式工程、契約編號:S1082410903701及履約地點-:臺北市文山、大安區及依機關需求指定(全市)地點。 2.B項:契約名稱:109年東區污水管渠配合拆遷及後巷美化預約式工程、契約編號:S1082410903702及履約地點-臺北市松山、信義、南港、內湖區及依機關需求指定(全市)地點。 3.C項:契約名稱:109年南區污水管渠配合拆遷及後巷美化預約式工程、契約編號:S1082410903703及履約地點-臺北市文山、大安區及依機關需求指定(全市)地點。 4.D項:契約名稱:109年西區污水管渠配合拆遷及後巷美化預約式工程、契約編號:S1082410903704及履約地點-臺北市大同、中山、中正、萬華區及依機關需求指定(全市)地點。 (履約地點詳各分項契約第2條) 五、本案各分項無給付預付款。(詳契約第5條) 七、本案各分項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八、本案採固定價格(契約上限金額:A項:新臺幣3,600萬元整;B項:新臺幣3,150萬元整;C項:新臺幣2,500萬元整;D項:新臺幣2,050萬元整;以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實作數量結算,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給付(詳投標須知第102點、評選須知及特定條款六-51) 九、各分項契約價金之給付: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詳各分項契約第3條)。 十、本案各分項履約期限: (詳各分項契約第7條) 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施工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施工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機關送交施工通知單時間自本工程開工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本契約第3條第1款所列之契約價金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各次施工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施工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十一、本案各分項均含有下列項目: (詳各分項契約第5條) (1)本工程含有「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回收」項目,係將施工銑刨瀝青混凝土道路鋪面所得刨除料回收售予得標廠商作為本處「收入」繳庫,「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回收」出售單價為廠商每立方公尺繳回新臺幣575.00元整,本項單價不隨決標折數調整(係由廠商價購之固定售價),廠商每次辦理估驗計價時,皆須依實做數量(銑刨面積m2*厚度m)乘本項單價(575.00元/m3)以作為當次估驗計價所需繳納「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回收」項目之總售價。 (2) 本工程含有「既有設施框蓋回收」項目,係將既有設施框蓋售予得標廠商作為本處「收入」繳庫,「既有設施框蓋回收」出售單價為廠商每公斤繳回新臺幣8.3元整,本項單價不隨決標折數調整(係由廠商價購之固定售價) ,廠商每次辦理估驗計價時,皆須依實做數量(每公斤)乘本項單價(8.3元/公斤)以作為當次估驗計價所需繳納「既有設施框蓋回收」項目之總售價。 十二、本案各分項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額度:(各分項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各分項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詳投標須知73點) 十三、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四、廠商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47點及第25點規定,有效期應至少至109年04月20日。 十五、有關投標廠商提送服務建議書及相關規定事項,詳本採購案評選須知。 十六、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01月08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01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七、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卓耀宗(維護工程科) TEL:25973183#619、FAX:25968672、潘淑君(發包股)TEL:25973183#201、FAX: 25952572。 十八、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點) 十九、繳納押標金方式:1.各分項押標金:A項-押標金180萬元;B項-押標金157萬元;C項-押標金125萬元;D項-押標金102萬元。 2. 廠商如僅自願承攬其中1分項,得就該分項金額繳納押標金;廠商如自願承攬分項為2分項以上,應以最高一項押標金繳納。。(詳投標須知第19點) 109年1月6日更正如下 1.修正電子檔各項契約第61頁第1條第3款契約文件一覽表。 2.增列招標文件清單 3.請投標廠商重新下載第1次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759、傳真:02-25968672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9年北區污水管渠配合拆遷及後巷美化預約式工程
預估數量 1
單位 式
預算金額_2 36,0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09年東區污水管渠配合拆遷及後巷美化預約式工程
預算金額_3 31,500,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109年南區污水管渠配合拆遷及後巷美化預約式工程
預算金額_4 25,000,000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109年西區污水管渠配合拆遷及後巷美化預約式工程
預算金額_5 20,500,000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卓耀宗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59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傳真號碼
(02)25968672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機關因執行需求,於本工程屆施工期限或達契約金額上限時,得辦理後續擴充,惟期限以不超過110年3月31日,各分項工程總增購金額以不超過下列金額為原則: 增購上限金額如下(1)A項-7,200,000元。(2)B項-6,300,000元。(3)C項-5,000,000元。(4)D項-4,100,000元。 2.擴充期間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續約核算付款,一式計價部分依後擴金額與原契約上限金額比例調整,調整後所有項目皆免另召開議價程序,以換文方式辦理。(詳投標須知第7點)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1/06
原公告日
109/0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9/01/20 17:00
開標時間
109/01/21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各分項押標金:A項-押標金180萬元;B項-押標金157萬元;C項-押標金125萬元;D項-押標金102萬元。 (詳附加說明)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108年11月8日府工採字第1080156227號函修正工程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符合(1)或(2)或(3)或(4)任一項) (1)E101011綜合營造業: 自願承攬分項為A或B項者為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自願承攬分項為C或D項者為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自願承攬分項為2項以上者,採較高等級認定。 a.承攬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3)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a.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b.承辦工程手冊。 c.其他:自來水管承裝商且其營業項目有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自來水管承裝商且有下水道法第21條所規定合格技工3名證明文件(除合格技工證明文件外尚需包括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證明文件及雇用證明文件(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於開標時審查)。 (4)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 a.營業許可證書。 b.承辦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2.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3.本案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不允許經我國法令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參與投標。(詳投標須知第8、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12時,下午2~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二、至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三.郵購。 一、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二、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採複數決標;分項決標、最有利標(適用最有利標)。最有利標決標原則: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三、評定最有利標之方式:採序位法:以固定費用給付,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決定最有利標序位,並依該最有利標序位,按投標廠商自願承攬分區,依A項、B項、C項、D項順序分別評定最有利標廠商並辦理決標,每家廠商僅可得標一個分項。(詳投標須知第59、63、69點) 四、各分項之契約名稱、契約編號及履約地點如下列: 1.A項:契約名稱:109年北區污水管渠配合拆遷及後巷美化預約式工程、契約編號:S1082410903701及履約地點-:臺北市文山、大安區及依機關需求指定(全市)地點。 2.B項:契約名稱:109年東區污水管渠配合拆遷及後巷美化預約式工程、契約編號:S1082410903702及履約地點-臺北市松山、信義、南港、內湖區及依機關需求指定(全市)地點。 3.C項:契約名稱:109年南區污水管渠配合拆遷及後巷美化預約式工程、契約編號:S1082410903703及履約地點-臺北市文山、大安區及依機關需求指定(全市)地點。 4.D項:契約名稱:109年西區污水管渠配合拆遷及後巷美化預約式工程、契約編號:S1082410903704及履約地點-臺北市大同、中山、中正、萬華區及依機關需求指定(全市)地點。 (履約地點詳各分項契約第2條) 五、本案各分項無給付預付款。(詳契約第5條) 七、本案各分項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八、本案採固定價格(契約上限金額:A項:新臺幣3,600萬元整;B項:新臺幣3,150萬元整;C項:新臺幣2,500萬元整;D項:新臺幣2,050萬元整;以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實作數量結算,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給付(詳投標須知第102點、評選須知及特定條款六-51) 九、各分項契約價金之給付: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詳各分項契約第3條)。 十、本案各分項履約期限: (詳各分項契約第7條) 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施工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施工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機關送交施工通知單時間自本工程開工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本契約第3條第1款所列之契約價金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各次施工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施工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十一、本案各分項均含有下列項目: (詳各分項契約第5條) (1)本工程含有「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回收」項目,係將施工銑刨瀝青混凝土道路鋪面所得刨除料回收售予得標廠商作為本處「收入」繳庫,「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回收」出售單價為廠商每立方公尺繳回新臺幣575.00元整,本項單價不隨決標折數調整(係由廠商價購之固定售價),廠商每次辦理估驗計價時,皆須依實做數量(銑刨面積m2*厚度m)乘本項單價(575.00元/m3)以作為當次估驗計價所需繳納「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回收」項目之總售價。 (2) 本工程含有「既有設施框蓋回收」項目,係將既有設施框蓋售予得標廠商作為本處「收入」繳庫,「既有設施框蓋回收」出售單價為廠商每公斤繳回新臺幣8.3元整,本項單價不隨決標折數調整(係由廠商價購之固定售價) ,廠商每次辦理估驗計價時,皆須依實做數量(每公斤)乘本項單價(8.3元/公斤)以作為當次估驗計價所需繳納「既有設施框蓋回收」項目之總售價。 十二、本案各分項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額度:(各分項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各分項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詳投標須知73點) 十三、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四、廠商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47點及第25點規定,有效期應至少至109年04月20日。 十五、有關投標廠商提送服務建議書及相關規定事項,詳本採購案評選須知。 十六、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01月08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01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七、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卓耀宗(維護工程科) TEL:25973183#619、FAX:25968672、潘淑君(發包股)TEL:25973183#201、FAX: 25952572。 十八、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點) 十九、繳納押標金方式:1.各分項押標金:A項-押標金180萬元;B項-押標金157萬元;C項-押標金125萬元;D項-押標金102萬元。 2. 廠商如僅自願承攬其中1分項,得就該分項金額繳納押標金;廠商如自願承攬分項為2分項以上,應以最高一項押標金繳納。。(詳投標須知第19點) 109年1月6日更正如下 1.修正電子檔各項契約第61頁第1條第3款契約文件一覽表。 2.增列招標文件清單 3.請投標廠商重新下載第1次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759、傳真:02-25968672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9年北區污水管渠配合拆遷及後巷美化預約式工程
預估數量
1
單位
式
預算金額_2
36,0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09年東區污水管渠配合拆遷及後巷美化預約式工程
預算金額_3
31,500,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109年南區污水管渠配合拆遷及後巷美化預約式工程
預算金額_4
25,000,000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109年西區污水管渠配合拆遷及後巷美化預約式工程
預算金額_5
20,500,000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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