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824108020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淡水河系主支流改善水質曝氣設施操作維護預約式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陸水工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39,474
原始預算
$ 2,989,800
底價金額
$ 2,870,000
決標折數
95.4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卓耀宗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59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維護工程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卓耀宗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59
傳真號碼 (02)2599288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28 17:00
開標時間 108/05/29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8/0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五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07年11月22日府工採字第1076013321號函修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符合1~4任一項者) 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 2.廢(污)水處理業(J101060) 3.船務代理業(G401011) 4.船舶運送業(G301011) 二.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 三.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詳投標須知第8、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行政大樓2樓出納室購領。 2.郵購。 3.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公告底價 新臺幣287萬元整。
其他 一、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同質採購最低標;總價決標,非複數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點) 二、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詳招標文件-03.特定條款-六-51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 三、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四、本案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五、履約期限:決標後由機關指定開工日,契約執行之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98萬9,800元整,曝氣操作至機關所指定任務結束之日止,最遲不晚於108年12月31日,無論何者先屆,即表契約完成。(詳契約第7條) 六、本案無給付預付款:無。(詳契約第5條) 七、契約付款方式:契約價金之給付,針對每月之工作項目辦理估驗計價,給付估驗計價金95%。(詳補充說明十二) 八、本案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新臺幣29萬8,980元整;保固金: 無需繳納。(詳投標須知第73條) 九、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5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5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一、疑義、異義受理窗口:卓耀宗(維護工程科)TEL:25973183分機759,FAX:25968672 潘淑君(工務科)TEL:25973183#201,FAX:25952572。 十二、本案第2次招標公告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第10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25973183分機759、FAX:25968672)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卓耀宗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59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維護工程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卓耀宗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59
傳真號碼
(02)2599288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28 17:00
開標時間
108/05/29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8/0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五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07年11月22日府工採字第1076013321號函修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符合1~4任一項者) 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 2.廢(污)水處理業(J101060) 3.船務代理業(G401011) 4.船舶運送業(G301011) 二.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 三.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詳投標須知第8、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行政大樓2樓出納室購領。 2.郵購。 3.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公告底價
新臺幣287萬元整。
其他
一、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同質採購最低標;總價決標,非複數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點) 二、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詳招標文件-03.特定條款-六-51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 三、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四、本案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五、履約期限:決標後由機關指定開工日,契約執行之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98萬9,800元整,曝氣操作至機關所指定任務結束之日止,最遲不晚於108年12月31日,無論何者先屆,即表契約完成。(詳契約第7條) 六、本案無給付預付款:無。(詳契約第5條) 七、契約付款方式:契約價金之給付,針對每月之工作項目辦理估驗計價,給付估驗計價金95%。(詳補充說明十二) 八、本案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新臺幣29萬8,980元整;保固金: 無需繳納。(詳投標須知第73條) 九、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5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5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一、疑義、異義受理窗口:卓耀宗(維護工程科)TEL:25973183分機759,FAX:25968672 潘淑君(工務科)TEL:25973183#201,FAX:25952572。 十二、本案第2次招標公告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第10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25973183分機759、FAX:25968672)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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