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724107021 已截止

107年度污水設施及框蓋維護預約式工程等2標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公告日:107/03/22 截止日:107/03/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5,000,000

押標金
$ 75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3/3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魏旭鋒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68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維護工程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魏旭鋒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68
傳真號碼 (02)2596867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03/22
原公告日 107/03/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3/31 17:00
開標時間 107/04/02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5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6/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2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07年12月31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106年09月06日府工採字第10630000700號函修正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符合(1)或(2)或(3)任一項) (1)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 a.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b.承辦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c.其他:須有下水道法第21條所規定合格技工三名證明文件。(除合格技工證明文件外尚需包括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證明文件:97年12月19日台內營字第0970809776號令依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經技能檢定合格,取得自來水管配管技術士證書,或96年以前依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辦法考驗合格後,參加內政部營建署與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及台灣下水道協會共同舉辦之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技術訓練【含新訓及補訓】合格取得訓練證明文件,經換領內政部所發「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術訓練合格證書」) 及雇用證明文件【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於開標時審查。 (3)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 a.營業許可證書。b.承辦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2.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3.外國廠商得否參與: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 2.郵購。 3.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公告底價 A項:新台幣1,275萬元、B項:新台幣1,275萬元。
其他 一、本案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採同質採購最低標,複數決標;分項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68點) 複數決標說明:本採購案分項為A、B共2項,並依序作為各次開標之決標順序,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其後之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各項之施工區域及預算如下列: A項-107年度北區污水設施及框蓋維護預約式工程,預算金額15,000,000元,契約編號:S1072410702101。 B項-107年度南區污水設施及框蓋維護預約式工程,預算金額15,000,000元,契約編號:S1072410702102。 履約標的範圍-臺北市行政區或機關要求臨時交辦地點。(詳契約第2條) 二、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詳招標文件-06.特定條款-六-51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第102點) 三、本案開標方式: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四、本案各分項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五、本案各分項無付預付款(詳契約第5條) 六、本案各分項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新臺幣150萬元整;保固金:契約金額3%。(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七、本案各分項保固期間:(詳契約第17條) (1)人孔、陰井、廠站站體、地表以下之壁體滲漏,保固期限5年。 (2)人孔框蓋及周邊路面保固期限3年。 八、本案各分項履約期限:應於決標日起15日內開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07年12月31日。(1) 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機關通報時間自本工程開工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或本契約第3條第(一)款所列之定約總價金額用罄止,兩者已先屆者為準。(2)本工程施工前之前置作業2日,要求3個工作面進行,工率估算原則:3座/天/工作面。(詳契約第7條) 九、本案各分項工程均包含有: (1) 本工程含有「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回收」項目,係將施工銑刨瀝青混凝土道路鋪面所得刨除料回收售予得標廠商作為本處「收入」繳庫,「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回收」出售單價為廠商每立方公尺繳回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整,本項單價不隨決標折數調整(係由廠商價購之固定售價),廠商每次辦理估驗計價時,皆須依實做數量(銑刨面積m2*厚度m)乘本項單價(-575.38元/m3)以作為當次估驗計價所需繳納「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回收」項目之總售價。 (2) 本工程含有「既有設施框蓋回收」項目,係將既有設施框蓋售予得標廠商作為本處「收入」繳庫,「既有設施框蓋回收」出售單價為廠商每公斤繳回新臺幣叁元陸角整,本項單價不隨決標折數調整(係由廠商價購之固定售價),廠商每次辦理估驗計價時,皆須依實做數量(每公斤)乘本項單價(-3.6元/公斤)以作為當次估驗計價所需繳納「既有設施框蓋回收」項目之總售價。。(詳契約第5點)。 十、本案各分項之資格均相同,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得僅提供1份附入最先開標之該分項證件封。另各分項之價格文件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放入各分項「價格封」,各分項「價格封」內應檢附【投標書、詳細價目表】。(詳投標須知第42點) 十一、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二、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03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03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三、疑義、異議受理窗口:魏旭鋒(維護工程科)電話:02-25973183分機768,傳真:02- 25968672,潘淑君(發包)電話:02-25973183分機201,傳真:02-25952572。 107年3月22日更正公告:修正投標須知及A、B項空白單價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臺北市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760、傳真:02-25968672)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7年度北區污水設施及框蓋維護預約式工程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5,0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07年度南區污水設施及框蓋維護預約式工程
截標時間 107/03/3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魏旭鋒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68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維護工程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魏旭鋒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68
傳真號碼
(02)25968672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03/22
原公告日
107/03/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3/31 17:00
開標時間
107/04/02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5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6/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2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07年12月31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106年09月06日府工採字第10630000700號函修正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符合(1)或(2)或(3)任一項) (1)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 a.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b.承辦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c.其他:須有下水道法第21條所規定合格技工三名證明文件。(除合格技工證明文件外尚需包括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證明文件:97年12月19日台內營字第0970809776號令依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經技能檢定合格,取得自來水管配管技術士證書,或96年以前依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辦法考驗合格後,參加內政部營建署與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及台灣下水道協會共同舉辦之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技術訓練【含新訓及補訓】合格取得訓練證明文件,經換領內政部所發「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術訓練合格證書」) 及雇用證明文件【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於開標時審查。 (3)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 a.營業許可證書。b.承辦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2.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3.外國廠商得否參與: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 2.郵購。 3.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公告底價
A項:新台幣1,275萬元、B項:新台幣1,275萬元。
其他
一、本案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採同質採購最低標,複數決標;分項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68點) 複數決標說明:本採購案分項為A、B共2項,並依序作為各次開標之決標順序,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其後之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各項之施工區域及預算如下列: A項-107年度北區污水設施及框蓋維護預約式工程,預算金額15,000,000元,契約編號:S1072410702101。 B項-107年度南區污水設施及框蓋維護預約式工程,預算金額15,000,000元,契約編號:S1072410702102。 履約標的範圍-臺北市行政區或機關要求臨時交辦地點。(詳契約第2條) 二、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詳招標文件-06.特定條款-六-51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第102點) 三、本案開標方式: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四、本案各分項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五、本案各分項無付預付款(詳契約第5條) 六、本案各分項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新臺幣150萬元整;保固金:契約金額3%。(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七、本案各分項保固期間:(詳契約第17條) (1)人孔、陰井、廠站站體、地表以下之壁體滲漏,保固期限5年。 (2)人孔框蓋及周邊路面保固期限3年。 八、本案各分項履約期限:應於決標日起15日內開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07年12月31日。(1) 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機關通報時間自本工程開工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或本契約第3條第(一)款所列之定約總價金額用罄止,兩者已先屆者為準。(2)本工程施工前之前置作業2日,要求3個工作面進行,工率估算原則:3座/天/工作面。(詳契約第7條) 九、本案各分項工程均包含有: (1) 本工程含有「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回收」項目,係將施工銑刨瀝青混凝土道路鋪面所得刨除料回收售予得標廠商作為本處「收入」繳庫,「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回收」出售單價為廠商每立方公尺繳回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整,本項單價不隨決標折數調整(係由廠商價購之固定售價),廠商每次辦理估驗計價時,皆須依實做數量(銑刨面積m2*厚度m)乘本項單價(-575.38元/m3)以作為當次估驗計價所需繳納「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回收」項目之總售價。 (2) 本工程含有「既有設施框蓋回收」項目,係將既有設施框蓋售予得標廠商作為本處「收入」繳庫,「既有設施框蓋回收」出售單價為廠商每公斤繳回新臺幣叁元陸角整,本項單價不隨決標折數調整(係由廠商價購之固定售價),廠商每次辦理估驗計價時,皆須依實做數量(每公斤)乘本項單價(-3.6元/公斤)以作為當次估驗計價所需繳納「既有設施框蓋回收」項目之總售價。。(詳契約第5點)。 十、本案各分項之資格均相同,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得僅提供1份附入最先開標之該分項證件封。另各分項之價格文件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放入各分項「價格封」,各分項「價格封」內應檢附【投標書、詳細價目表】。(詳投標須知第42點) 十一、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二、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03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03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三、疑義、異議受理窗口:魏旭鋒(維護工程科)電話:02-25973183分機768,傳真:02- 25968672,潘淑君(發包)電話:02-25973183分機201,傳真:02-25952572。 107年3月22日更正公告:修正投標須知及A、B項空白單價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臺北市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760、傳真:02-25968672)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7年度北區污水設施及框蓋維護預約式工程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5,0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07年度南區污水設施及框蓋維護預約式工程
截標時間
107/03/31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05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0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9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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