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並請考量郵遞時程。
開標地點
本處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6/0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行政大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50 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105年5月13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6600號函修頒)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詳投標須知第8、13點)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b. 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等內容。)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機械安裝業(E604010):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二.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內)
三.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不允許:經我國法令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
2.郵購。
3.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1.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本採購為同質採購最低標、總價決標,非複數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點)
2.開標方式: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3.履約地點:迪化、景美污水抽水站及古亭截流站。(詳契約第2條及作業說明)
4.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50 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第7條)
5.本案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6.本案無給付預付款。(詳契約第5條)
7.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詳投標須知第73點)
8.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9.本採購案預算為新臺幣3,071,000元,包含「迪化污水抽水站及古亭截流站等外牆維護」預算為新臺幣2,164,000元及「景美污水抽水站外牆維護」預算為新臺幣907,000元。
10.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3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3月3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1.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張凱偉(設施管理科)電話:02-25973183分機817,傳真:02-2595-3624、周金鄉(發包)電話:02-25973183分機201,傳真:02-25952572。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817、傳真:02-2595-3624)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