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11.5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54 - 未明列於其他章節之化學產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榆雄 |
| 聯絡電話 | (02)87919494#125 |
|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傳真號碼 | (02)8797974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契約屆滿前30天內,機關得視需求,其延長時間以2個月(含)以內為限。增購權2個月金額約為新臺幣937,316元(依原契約單價訂購)。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03/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95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04/02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04/03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處4樓開標室(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39萬元整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7/06/02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處2樓秘書室總收發(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本案履約期限自訂約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09月01日府工採字第10530240000號函修頒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1. C801010(基本化學工業製造業)。 2. F107200 (化學原料批發業)。 3. F207200(化學原料零售業)。 二.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詳投標須知第8、13)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行政大樓2樓出納室購領。 2.郵購。 3.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
| 公告底價 | 新臺幣790萬元。 本次為修正後第1次公告 |
| 其他 | 一、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同質採購最低標;總價決標,非複數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點) 二、開標方式: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三、本採購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四、本採購無預付款。(詳契約第5條) 五、本採購分批付款為分批交貨,分批付款,每批數交貨完畢後付款。(每一次依實際交貨數量及詳細表所列單價計價)。廠商於符合前述付款條件後提出證明文件。機關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詳契約第5條) 六、本採購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七、本採購履約期限為分批交貨之期限:廠商應依下列約定分批交清全部標的物:本案履約期限自訂約日起至民國107年12月31日止,得標廠商應依作業規範要求分批交貨,實際開始交貨日期依機關書面指定日期正式開始(詳契約第7條) 九、本採購交貨地點:內湖污水處理廠(以下簡稱內湖廠,臺北市內湖區舊宗路二段2號)指定之地點或貯槽。(作業規範第2條) 十、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一、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03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04月0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二、疑義、異議受理窗口:王榆雄(內湖污水處理廠)電話:0287919494分機125,傳真:02- 87919746,潘淑君(發包)電話:02-25973183分機201,傳真:02-25952572。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87919494分機125、傳真:02-87919746)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04/0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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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