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624106034 已決標公告

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委託營運管理工作(第3期)-收集系統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宇堂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500,000
原始預算
$ 17,200,000
底價金額
$ 16,5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立新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86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設施管理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鄭立新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86
傳真號碼 (02)2595362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服務期限自機關書面通知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惟契約屆滿前30天,機關得視需求以書面通知廠商繼續提供本契約之服務各項工作,其延長時間以3個月(含)以內為限,金額新台幣245萬7,143元整。) (詳投標須知第7點)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9/14 17:00
開標時間 106/09/15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書面通知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詳契約第7條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05年05月13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6600號函修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即可。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水利、環工、機械、電機之一。 b.技師公會會員證。 2.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水利、環工、機械、電機之一。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二.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本採購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政府採購協定(GPA)及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詳投標須知第8、13、14、15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 二、郵購。 三、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一、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二、決標方式:公開評選及議價。(詳投標須知第5條) 三、議價方式:依評選優勝廠商序位,自最優勝者,依序辦理議價。 四、服務範圍:本案委託營運管理範圍為「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收集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本系統另以他案委託民間廠商辦理代操作、維護及管理工作。(詳契約第2條規定) 五、履約期限:機關書面通知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詳契約第7條規定)。 六、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七、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八、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8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9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九、疑義、異議受理窗口:鄭立新(設計)電話:02-25973183分機786,傳真:02-25953624、潘淑君(發包)電話:02-25973183分機201,傳真:02-2595257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設施管理科(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786、傳真:02-25953624)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立新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86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設施管理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鄭立新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86
傳真號碼
(02)2595362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服務期限自機關書面通知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惟契約屆滿前30天,機關得視需求以書面通知廠商繼續提供本契約之服務各項工作,其延長時間以3個月(含)以內為限,金額新台幣245萬7,143元整。) (詳投標須知第7點)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9/14 17:00
開標時間
106/09/15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書面通知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詳契約第7條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05年05月13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6600號函修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即可。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水利、環工、機械、電機之一。 b.技師公會會員證。 2.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水利、環工、機械、電機之一。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二.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本採購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政府採購協定(GPA)及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詳投標須知第8、13、14、15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 二、郵購。 三、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一、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二、決標方式:公開評選及議價。(詳投標須知第5條) 三、議價方式:依評選優勝廠商序位,自最優勝者,依序辦理議價。 四、服務範圍:本案委託營運管理範圍為「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收集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本系統另以他案委託民間廠商辦理代操作、維護及管理工作。(詳契約第2條規定) 五、履約期限:機關書面通知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詳契約第7條規定)。 六、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七、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八、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8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9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九、疑義、異議受理窗口:鄭立新(設計)電話:02-25973183分機786,傳真:02-25953624、潘淑君(發包)電話:02-25973183分機201,傳真:02-2595257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設施管理科(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786、傳真:02-25953624)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14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05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0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9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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