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11.5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竣煜 |
| 聯絡電話 | (02)25973183#766 |
|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傳真號碼 | (02)2596867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5/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95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6/0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6/06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109萬元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6/08/05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之日起210日內竣工(詳契約第7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08月19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修頒工程契約範本。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1.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應影印全冊,不得漏頁) (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2.E601010甲級電器承裝業:a. 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3.E604010機械安裝業。 4.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二、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 (詳投標須知第8、13點)。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二樓出納室購領。2、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3、郵購。 |
| 其他 | 一、決標方式:訂有底價、最低價得標,非複數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點) 二、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三、本案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四、履約期限:應於機關簽約日起 7 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 210 日內竣工。(詳契約第7條) 五、施工位置: 1. 景美污水抽水站:文山區汀州路四段10號。 2. 松山污水抽水站:松山區松山路與松隆路口。 3. 中控室: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詳施工補充說明書第2條) 六、保證金額度: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百分之10及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七、本工程給付預付款:無。 八、結算方式: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詳契約第3條) 九、保固期限:本工程機件設備器材自完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保固2年。(詳施工補充說明第9條) 十、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05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06月0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一、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圖章(或簽名),否則無效。(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二、疑義、異義受理窗口:王竣煜(維護工程科)TEL:25973183#766FAX: 25968672 潘淑君(工務科)TEL:25973183#201,FAX:25952572。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766、傳真:02-25952572)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6/0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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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