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郵購時工本費100元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 (匯票抬頭「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貼足回郵107元,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x招標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4樓)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網站需維持穩定運行並有即時性數據更新之需要,擔保依契約執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符合(1)或(2)或(3)任一項)
(1) 專業技師事務所
(2)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3) 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
2.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污水下水道管渠設施管理及整合建置案(第二期)」期末成果報告更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污水下水道管渠設施管理及整合建置工程_期末成果報告定稿。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1年5月30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5月3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 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 」(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面取:自招標公告 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至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2樓秘書室(出納室)購領,需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
3.函購:郵購時工本費100元請 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貼足回郵107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三、【其他】
1.【底價】本案不訂底價,採固定價格給付(新臺幣7,500,000元整),準用最有利標決標。
2.【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3.【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5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5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品管及職安科)TEL:(02)2597-3183分機664,FAX:(02) 25873547; (發包)TEL:(02)2597-3183分機211,FAX:(02)2599-2889。
5.【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總價決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
7. 【履約期限】:工作計畫書: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算30個日曆天內提送;期中成果報告書:廠商應於提送工作計畫書定稿本,機關核定後起算150個日曆天內提送;期末成果報告書:廠商應於提送期中成果報告書定稿本,機關核定後起算120個日曆天內提送(詳契約第7條)。
8.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5%、【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3%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品管及職安科,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 25973183、分機664,傳真:02- 25873547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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