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02001 已決標公告 未達公告

107年度內湖污水處理廠篩渣、洗砂廢棄物委託清運及處理工作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8/01/16 17:00 | 開標:2018/01/17 14: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44000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龍暉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88,444
原始預算
$ 899,100
底價金額
$ 890,000
決標折數
99.8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朱輔達
聯絡電話 (02)87919494#107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傳真號碼 (02)2599288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屆滿前30天,機關得視需要,以書面通知廠商,展延本契約履約期限,其展延時間以3個月(含)以內為限,延長履約期間依原契約規定(含營業稅及保險補助費、廠商利潤及管理費等)計價,增購價金上限為新臺幣224,775元整,費用由本處另行支應。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是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 元,郵購時工本費100元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 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 票及自備回郵信封 (匯票抬頭「臺北市政府工務 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貼足回郵107元, 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x 招標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07/01/16 17:00
開標時間 107/01/17 14:3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4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2/1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指定日期至107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05月13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6600號函修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廢棄物清除業(代碼J101030)或廢棄物清理業(代碼J101090)廢棄物清除許可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 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面取:自招標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至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2樓秘書室(出納室)購領,需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 3.函購:郵購時工本費100元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貼足回郵107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三、【其他】 1.【底價】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2.【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3.【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7年1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1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疑義、異議受理窗口】 (內湖廠)TEL:(02)87919494分機107,FAX:(02)87919746、 (發包)TEL:(02)2597-3183分機211,FAX:(02)2599-2889 5.【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朱輔達
聯絡電話
(02)87919494#107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傳真號碼
(02)2599288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屆滿前30天,機關得視需要,以書面通知廠商,展延本契約履約期限,其展延時間以3個月(含)以內為限,延長履約期間依原契約規定(含營業稅及保險補助費、廠商利潤及管理費等)計價,增購價金上限為新臺幣224,775元整,費用由本處另行支應。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是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 元,郵購時工本費100元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 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 票及自備回郵信封 (匯票抬頭「臺北市政府工務 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貼足回郵107元, 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x 招標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07/01/16 17:00
開標時間
107/01/17 14:3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4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2/1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指定日期至107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05月13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6600號函修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廢棄物清除業(代碼J101030)或廢棄物清理業(代碼J101090)廢棄物清除許可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 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面取:自招標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至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2樓秘書室(出納室)購領,需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 3.函購:郵購時工本費100元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貼足回郵107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三、【其他】 1.【底價】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2.【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3.【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7年1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1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疑義、異議受理窗口】 (內湖廠)TEL:(02)87919494分機107,FAX:(02)87919746、 (發包)TEL:(02)2597-3183分機211,FAX:(02)2599-2889 5.【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6 17:00
EZBid 採購情報 贊助合作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0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0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9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ZBid 採購情報 贊助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