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A043 已截止

107年度全市行道樹病蟲害防治工程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公告日:107/03/21 截止日:107/03/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5,314,413

押標金
$ 26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3/2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機關代碼 3.79.11.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維珉/黃仁政
聯絡電話 (02)23815132#317/259
機關代碼 3.79.11.3
單位名稱 園藝工程隊/工務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聯絡人 吳維珉/黃仁政
聯絡電話 (02)23815132#317/259
傳真號碼 (02)2371236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或因續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機關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及單價,延長委託期限至多2個月,金額以225萬元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27 09:20
開標時間 107/03/27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6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起算工期。 病枝修剪工期:本工程病枯枝修剪總計40日曆天,病枯枝於每次噴藥前後均需修剪,工程期間由監造工程司依實際情形調整並通知廠商進場修剪病蟲害枝及枯枝。 噴藥工期:自修剪完成後本處主辦單位正式通知開始作業,監工工程司得依實際狀況調整,樟白介殼蟲防治8期,荔枝椿象防治3期,共施作11次,每次施作需於7日曆天完成,共77日曆天,遇雨順延(需檢附中央氣象局-臺北氣象站逐日雨量資料),本處得要求承商依本契約內容及單價,延長委託期限至多2個月,擴大施作範圍,擴充採購金額以新台幣225萬元為限。本工程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任一項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3.A101011種苗業或A102080園藝服務業
註必備文件 1.具有處理病蟲害藥劑防治經驗(需提相關文件如驗收結算證明書等) 2.負責人或所聘僱(有勞保辦理證明)員工具有園藝施工相關技術士證照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告底價 新臺幣4,620,000元整。
本處設計單位/人 園藝工程隊/吳維珉
電話 (02)23815132#317
本案採一次投開標,預計決標日 107年3月27日。
履約保證金額度 訂約總價之10%,得標廠商於決標後十五日內應繳納履約保證金。(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07年3月22日以前,廠商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3815132#257、傳真:02-23712363、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 ,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07年3月25日以前。本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059」。二、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該人員攜帶本人身分證影印本,若需領回押標金時使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27 09:2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維珉/黃仁政
聯絡電話
(02)23815132#317/259
機關代碼
3.79.11.3
單位名稱
園藝工程隊/工務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聯絡人
吳維珉/黃仁政
聯絡電話
(02)23815132#317/259
傳真號碼
(02)23712363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或因續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機關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及單價,延長委託期限至多2個月,金額以225萬元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27 09:20
開標時間
107/03/27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6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起算工期。 病枝修剪工期:本工程病枯枝修剪總計40日曆天,病枯枝於每次噴藥前後均需修剪,工程期間由監造工程司依實際情形調整並通知廠商進場修剪病蟲害枝及枯枝。 噴藥工期:自修剪完成後本處主辦單位正式通知開始作業,監工工程司得依實際狀況調整,樟白介殼蟲防治8期,荔枝椿象防治3期,共施作11次,每次施作需於7日曆天完成,共77日曆天,遇雨順延(需檢附中央氣象局-臺北氣象站逐日雨量資料),本處得要求承商依本契約內容及單價,延長委託期限至多2個月,擴大施作範圍,擴充採購金額以新台幣225萬元為限。本工程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任一項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3.A101011種苗業或A102080園藝服務業
註必備文件
1.具有處理病蟲害藥劑防治經驗(需提相關文件如驗收結算證明書等) 2.負責人或所聘僱(有勞保辦理證明)員工具有園藝施工相關技術士證照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告底價
新臺幣4,620,000元整。
本處設計單位/人
園藝工程隊/吳維珉
電話
(02)23815132#317
本案採一次投開標,預計決標日
107年3月27日。
履約保證金額度
訂約總價之10%,得標廠商於決標後十五日內應繳納履約保證金。(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07年3月22日以前,廠商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3815132#257、傳真:02-23712363、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 ,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07年3月25日以前。本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059」。二、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該人員攜帶本人身分證影印本,若需領回押標金時使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27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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