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無法決標 | 0 家 | 未公開具體原因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11.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星宇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2601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
| 傳真號碼 | (02)2759659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8,263,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金額如下所列: C項:後續擴充金額為新台幣9,181,704元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3/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3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3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5元 |
| 總計 | 34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3/27 11:00 |
| 開標時間 | 108/03/27 14:30 |
| 開標地點 | 本處開標室(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4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45萬元整。押標金有效期至108年6月26日止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執行至上限金額或108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a.承攬工程手冊。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未詳盡部分詳投標須知)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切結書 (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 (6)服務建議書(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08/3/13-108/3/26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1.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300元。另售書面招標文件5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3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3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訂約總價20%。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6.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7.押標金:新臺幣45萬元整元。 8.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9.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10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08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08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將不逾108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 11.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通報單完工日期詳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C項後續擴充金額9,181,704元為上限。 12.本工程契約執行上限金額:C項為9,181,704元整,不因決標總價而變更。 13履約地點:C項:(第3標)內湖、南港、松山、信義區,另機關得視實際需求要求廠商辦理台北市其他行政區,並以原合約單價辦理核計之。 14.本工程「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回收剩餘價值」及「鍍鋅隔柵蓋板殘值」項係售予廠商作為「收入」繳庫,發包後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殘值」單價(-575元/m3)及「鍍鋅隔柵蓋板殘值」單價(-10.00元/kg)不因決標金額所作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決標後依實作數量結算總售價。 15.本案採公告底價,C項為新臺幣8,263,000元整。 16.本案係第2次招標(前次招標案A、B項均已決標)得不受限法定家數之規定,前次已得標1項之廠商,本次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17.曾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應即日起自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重新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108年度災害搶修工程開口契約(第3標)(內湖、南港、松山、信義區)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式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3/27 11: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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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