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11.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魏徊橓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8061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4樓 |
| 傳真號碼 | (02)2759559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47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12/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12/11 11:00 |
| 開標時間 | 113/12/11 16:00 |
| 開標地點 |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4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4樓南區)或掛號郵寄至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依契約規定各階段完成時間辦理(詳附加說明第8點及契約第7條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113年5月1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12216號函先行修正範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無需求。 |
| 廠商資格摘要 | a.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章程:與經營管理相關服務事項;或與建築、土木、交通、都市計畫等領域相關事項。 (2)學校或校內學術單位: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註:學校與其下之學術單位不得參與同一採購案。但校內之二個以上學術單位參與同一採購案,非屬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33 條第 2 項情形。) (3)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及、營業項目: 管理顧問業( I103060 )、經營管理顧問業( I103010 )、其他顧問服務業 I199990。) 2.特定資格:無。 (1)廠商切結書(2)投標廠商聲明書(3)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4)企劃書9份(含正本1份,副本8份)(4)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5)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詳投標須知)。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
| 其他: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 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
| 其他: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 :否。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1)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審)。(2)評審委員會採一階段評審方式(詳評審須知)。(3)本公告登載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2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2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定決標日期:同議約日期(評審會議及議約日期均另行通知)。 5.本案無預付款。 6.履約保證金額度: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7.服務費用:本案委託專業服務費新臺幣1,470,000元,以公告預算金額為固定服務費用決標,廠商報價總價如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為不合格標。 8.履約期限:(1)決標次日起20日內提送工作執行計畫書至機關審查。(2)應於114年4月30日以前完成經驗交流研討會簡報及現場海報等資料送達機關(份數依機關指定份數提送),並依機關審查意見及通知期限修改。(3)應於114年6月30日以前完成政策作為報告及簡報資料送達機關(份數依機關指定份數提送),並依機關審查意見及通知期限修改(報告書撰寫內容應參照國土管理署規定辦理)。(4)應於114年8月31日以前完成實際作為考評簡報、現場海報及影片送達機關(份數依機關指定份數提送),並依機關審查意見及通知期限修改。(5)上開執行期程,機關得視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4年度市區道路養護管理暨人行環境無障礙考評計畫及績優縣市經驗交流研討會實際時程調整辦理期限,廠商應予配合。 9.招標文件詳「委託專業服務契約附件清單」勾選項目,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10.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 https://moeaca.nat.gov.tw/ 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 https://xca.nat.gov.tw/ 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 https://mydoc.gov.taipei/ 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 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 1999 轉 8585 (外縣市請撥 02 2720 8889 轉 8585 )詢問。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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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