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7208889#8052/8103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9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依契約規定各階段完成時間辦理。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5月13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6600號函修正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J401010電影片製作業、J503020電視節目製作業或J503040廣播電視廣告業。(僅須任一項符合即可)
2.特定資格:無
3.應檢附證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4.其他檢附文件:(1)服務企劃書(含正本1份,副本8份)(2)投標廠商聲明書、(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證明、(5)廠商切結書(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於107年2月27日至107年3月6日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新台幣100元整,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諜片者,費用為新台幣100元整。)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審,評審小組採一階段評審方式(詳評審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若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3月2日前,以書面送1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3月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4.本案無預付款。
5.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6.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7.服務費用:以公告之預算金額為固定服務費用決標。
8.招標文件詳「委託專業服務契約附件清單」。
9.本案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及書面報價者,業經核准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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