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6樓出納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書面招標文件100元。2.電子招標文件20元。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4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私有既成道路土地因屬個案,須修正契約內容以符合適用。
廠商資格摘要
(一)位於本市都市計畫道路範圍且全部供公眾通行之土地。
(二)屬下列規定土地之所有權人不得參加投標。參加投標者,所投文件無效:
1、前經機關徵收或協議價購,惟未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土地登記簿已有公告
徵收註記者。
2、有捷運穿越之土地並有註記者。
3、設定他項權利者。
4、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依都市計畫法第30條規定,經政府核准由私人或團體
投資興辦之公共設施用地。
5、新市區建設範圍內,由私人或團體依都市計畫法第61條第2項規定,自行負
擔經費興建之公共設施用地。
6、配合私人或團體舉辦公共設施、新市區建設、舊市區更新等實質建設事業劃
設,並指明由私人或團體興闢之公共設施用地。
7、非屬都市計畫之道路土地,或非供公眾通行使用者。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06/10/24-106/11/6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至本處出納股購領(北市市府路1號南區6樓,7287930-3)。2.郵購:除工本費外另附回郵郵資150元(餘額退還)寄本處出納股。3.電子領標: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1.書面招標文件100元。2.電子招標文件2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底標及決標方式說明:1.公告底價:本案底價為土地公告現值15/100,逾底價者,不另辦理減價程序。2.土地所有權人投標文件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單標價(即百分比數)在底價以內由成數最低者得標,並依標價低者依序決標方式決定得標土地所有權人至預算額度額滿為止。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洽辦機關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0月31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1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定決標日期:
由招標機關於資格審查後開標現場宣布現場實地勘查期程及決標日期,決標程序詳投標須知第貳節第九條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06年度臺北市政府採購私有既成道路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