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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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11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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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3.79.11.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魏依瑩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7994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
| 傳真號碼 | (02)2720337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3,217,000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79.15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9/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否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本案考量技術、品質、管理、商業條款及過去履約績效等項目分析,因涉及不同法規檢討及複合空間用途專業範疇,不同設計及施工廠商之組織、管理、設備及材料品質、過去履約經驗等,將導致施工品質及工期有差異,故採最有利標決標。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09/18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09/19 10: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號南區 3樓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S309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181,000元整,押標金有效日期至114年12月18日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4F南區)或掛號郵寄至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依契約規定各階段完成時間辦理,詳契約第7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4年7月4日府授工採字第1143014702號函先行修正訂頒範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證件: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二)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投標廠商應為「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並符合「建築師事務所」。其中「建築師事務所」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替代之。, 2.特定資格:無。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切結書; (5)工地主任切結書; (6)專任工程人員切結書; (7)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8)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9)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詳投標須知); (10)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11)服務建議書(含附件)12份(正本1份,副本11份);餘詳投標須知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
|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 |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
| 其他: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
| 其他: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 :不得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會議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及決標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9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9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保證金額度 :契約金額之10%;保固證金額度 :契約金額之3%。 5.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6.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7.投標價不得逾本採購案之公告預算金額。 8.履約期限(以日曆天計算): (一)工程之設計:應於決標日起,提送統包工程相關報告書製作 (1)自決標次日起15日內,提送統包工程工作執行計畫書及統包工程簽證執行計畫書 (2)自決標次日30日內,提送規劃報告書 (3)自規劃報告書核定次日起30日內,完成建築許可掛件或建築主管機關規定之備查文件 (4)自規劃報告書核定次日起45日內,提送設計成果 (5)自建築許可取得或建築主管機關規定之同意備查文件核發次日60日內,取得主管機(構)關審查電氣、電信、給水、污排水、消防等設計圖說之核可文件或簽章。 (二)工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240日曆天內竣工。 9.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 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10.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仍然有效。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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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