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11.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1 - 法律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吳文傑/謝宛雯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2679/7934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
| 傳真號碼 | (02)2720378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07/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4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2元 |
| 總計 | 62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07/10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07/11 10: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三樓S307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新工處服務台或寄臺北市府郵局第 49-1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之期間或預算金額用罄兩者先屆者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勞務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應為現執業地政士或置專任地政士承辦本採購案,地政士資格須同時符合: 1.領有內政部核發之地政士(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 2.領有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發之地政士開業執照。 3.加入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士公會之會員。 地政士開業執照如於履約期間內期滿,應換發執照後提送機關備查始得繼續辦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案採參考最有利標方式,複數決標2家廠商,每家廠商契約上限金額新臺幣70萬元,合計契約上限金額新臺幣140萬元。屬開口契約,以總價報價,需求數量詳詳細價目表,招標文件所載詳細價目表,數量僅為預估,結算時依實作數量結算。 二、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文件(含服務企劃書、附件等)應於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本處,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下一階段評審,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三、預定決標日期:同議約日期(評審會議及議約日期另行通知)。 四、本案免收押標金及保證金。 五、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2年7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應於112年7月7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六、本案經小組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王健忠委員、周國平委員、張泰昌委員、曹美惠委員、李家龍委員。 七、本案電子檔案為odt檔案請用「國家發展委員會」-支援ODF文件格式軟體工具開檔,以免產生文件格式錯位,誤解文件內容。下載程式網址: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若網址消失,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首頁,網頁下方相關連結「開放文件格式應用工具」下載。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土地買賣所有權移轉登記作業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件 |
| 截標時間 | 112/07/10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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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