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11.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蔡馥光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2603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6樓 |
| 傳真號碼 | (02)2759659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2,724,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以原契約條件內容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上限金額為新臺幣貳佰柒拾貳萬肆仟元整(含交通維持計畫費用),履約期限至113年3月31日止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11/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11/15 11:00 |
| 開標時間 | 110/11/15 14:3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S309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市府1樓本處服務台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契約第7條,契約執行至112年3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110年9月8日府授工採字第1103015449號函修正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證件:(1)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b.技師公會會員證。 (2)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廠商切結書(4)執業技師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6)服務建議書(7)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8)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招標文件售價 |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300元。 |
|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
| 其他 | 1.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2.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1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11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無預付款。 4.履約保證金額度: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5.招標文件詳「委託技術服務契約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6.本契約服務費執行至上限金額或契約執行至112年3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本契約工作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12年3月31日止,係指最後一批規畫設計工作交付日期不逾112年3月31日;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以原契約條件內容及價金續約核算附款,延長期限至113年3月31日止,擴充上限金額為新臺幣貳佰柒拾貳萬肆仟元。 7.本案預算尚未經法定程序通過前,評選完畢後採保留決標方式辦理;如「111年度橋涵改善工程」預算經議會刪減,則本案契約上限金額配合依比例調整。 8.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9.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自110年5月13日起入府全面實施實聯制防疫措施,請以身分證或台北通感應入場並配戴口罩,屆時請投標廠商參與領、投、開標作業時,應自行配戴口罩並預留進出時間,以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11/15 11: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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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