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五樓
開標時間
欄位之時間誤植,應更正為同日上午10:30分。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5萬元整;電子押標金新臺幣40萬5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1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郵政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05年8月19日府授工採字第10530000320號函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二、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06/01/19-106/1/25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00元,現場招標文件光碟片3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不限定。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定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6.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7.招標文件詳「工程採購契約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本採購案開標後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之情形時,其差額保證金之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契約上限金額/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
9、本採購案訂約時,除詳細價目表2.12義交(日)、2.13義交(夜)二項單價不因決標比例調整外,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
10、工程期限: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06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06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將不逾106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
11、預計施工地點、規模:萬華環河南路二段新4號疏散門旁蝴蝶生態園區增設隔音牆工程約20m
12.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13.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仍然有效。
14.本次更正公告,內容如右:因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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